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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清晨下了很大的雨。
程约翰睁眼醒来,空气中只余清淡的木质香气,那人已不在。
他侧身,看到枕边搁下一张支票,数目之大,够他挥霍许多年。
程约翰坐起来,复又躺回去,用支票盖住眼睛。
以为昨夜是重逢,原来是告别。
闭目揣想那人离开的心情,他和他的心上人还在一起吧,那惊人英俊的男人,爱他一如他爱他吗?
突然就动了怒。
这张支票算怎么回事,把彼此的那些纠缠都一笔勾销吗?
白色纸张在空中飞舞似蝶。
不期然地,想起初相识时,那人还在读文学,说起看过的故国诗篇,诗人去看望一位与世长辞的作家,为她写下隽永的诗句:走六小时寂寞的长途,在你头边放一束红山茶。
那时程约翰对他说,阿兰·德龙离开罗密·施奈德时,在她枕边放了一枝黄玫瑰,没有说再见。
两个人就一起笑,笑那俊美的浪子不可能为任何人停留。
程约翰直起身,隐约记起那也是一个清晨,而那人幻想过跟他天长地久。
只想纵情尽兴过一生,从来不曾许诺那人永远,一次次离开他,又一次次回来,如今换成那人离开了。
窗外雨雾茫茫。
程约翰坐了许久,然后起床,洗澡,更衣,撑一把黑伞,在雨中去大楼拐角处的餐厅吃brunch。
跟着那人爱上了吃可颂,但是没能忍住在白天饮香槟,最后干脆叫了几支酒。
脚步虚浮重新回到雨水里,却不知还能去哪里寻些乐子。
程约翰走过街角,无意一瞥,蓦地驻足,再快步走回方才经过的电话亭。
隔着雨丝密布模糊的玻璃门,里面有一道蜷缩的人影,血迹丝丝缕缕从门下渗出来,被雨水带走。
程约翰拉开玻璃门,人影抬头,一双狼崽子般的双眼看住他,手下意识攥成拳。
小少年至多十几岁,一张英气倔强的东方面孔,还未长开,但已经能看出成年后必然风采迫人。
程约翰弯下腰,询问少年伤到哪里,他可以带少年去医院。
少年置若罔闻,眼神警惕。
程约翰试着换成中文,又问了一遍。
他早年当赛马运动员时,在香港待过一两年,客串过几个影视剧小角色,会说一点中文。
少年眨了眨眼睛,低声用中文回应:“我还好。”
程约翰上下看看少年衣衫和面容上的血迹,伸出手:“我想你需要去看医生。”
少年自己站起来。
后来,他告诉程约翰,即使他是同胞,也依然不可信,只是当时少年已无处可去,并且,他想,不会有人比养父更糟糕,即使眼前人是连环杀手,他也不惧拼个鱼死网破。
医生诊断少年只是受了皮肉伤,记录病历时循例问起少年的姓名,少年说:“。”
医生又问一遍,少年在纸上写下·Garcia。
程约翰失笑,寻常的姓氏,奇怪的名字。
医生开了药物,程约翰拎上:“走吧,,我送你回家。”
今天不想回家,只想和人待着,随便什么人,即使少年的家远在英国另一端,在宇宙尽头,程约翰也不介意奉陪。
少年沉默不答,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在长廊上。
走到大门口,雨下得更急,程约翰回头说:“别担心麻烦我,我今天很闲。”
少年收住脚步,忽然出声:“你需要佣人吗?我会打扫,放牧,还会修理。”
程约翰愉快地笑:“你是不是忘记我刚才知道了你的年龄,你才11岁,我雇你是违法的,而且我并没有庄园,牧场和古堡供你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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