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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回来轮换的队伍陆陆续续,带回了不少猎物。
憨憨爸随第一批队伍回来,看到崽安好,人又胖了三五斤,就又跟着第二批队伍跑了。
跑得头也不回。
还不忘搜罗走她刚做好的野果干。
虞羡:“.....”
她确信了,感情太好的父母,孩子不是结晶,是意外。
憨憨爸去往的地方,并不是很远,就在部落地外围。
虞羡也才搞清楚,狩猎队并不是把猎物原地杀死,而是尽量驱赶到部落地的猎杀区,然后再进行围猎捕杀。
如此有两个显而易见的好处:一个是易于支援,一个是方便运输。
这里就要提一下,部落的地盘划分。
部落人居住的地方,就是聚居地,是最安全的地方。
虞羡这样没长成的小幼崽,就只能在这个区域内活动。
最多去外围,还得有人带有人盯。
部落的崽看似不值钱,但都挺宝贵的。
部落地,是部落人日常采集狩猎的地方,是部落的基本盘,边界处有战士负责巡视。
外人别说采猎,随意进入,杀死勿论。
部落地之外,是广阔的无人区,无主的,谁都可以去狩猎。
通常,狩猎队的活动范围是在无人区。
部落地内的野生动物,经过部落战士来回驱逐筛选,危险性不大,是供族人日常取用的。
部落外的无人区,是凶猛野兽聚集的地方。
它们也会圈养猎物,狩猎队过去打猎,就是虎口夺食。
但狩猎队出征,意义是多重的。
不仅仅是为了获得高能量高质量的食物,更重要的是,部落要防范凶兽过度繁衍,威胁到部落生存。
这是狩猎队存在的最高战略意义。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原始人在漫长血腥的争斗史中,学会了居安思危。
每年,部落地都要派战士团去无人区溜达几圈,偶尔也要过去驱散,或者射杀凶兽。
将危险扼杀于摇篮之中。
可以说,虞羡这些尚未长成的小崽们,能活得如此无忧无虑,都是因为有无数部落战士们,一代代拼上性命付出。
于是,在狩猎队归来,采集季结束时,聚居地举行了一场盛大的丰收宴会。
部落人倾尽所有,拿出了个人最好的食物,招待部落最勇猛的战士们,荣光续存,荣耀共享,举族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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