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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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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骨支棱的老人家坐在小树墩墩上,瞥了瞎操心的少年一眼,含着对方上供的甜果干,仰头看着天边朦胧隐现的小月亮,悠悠道:“一切自有造物主安排,我们只需要遵从本心。”

听着像是什么神棍说出来的话,虞羡认同‘一切生命皆归属于造物主’的众生平等之念,但不代表她就认同所谓的造物主啊。

虞羡从不信神,她本能的不信神。

她在地球见多了神神鬼鬼,无论他人如何推崇,她都只觉得邪恶扭曲,面目可憎。

心志坚定的少女拿起石杵,在太巫对面坐下,手脚极快地将野果捣成汁液,第三百遍问对面的人,“这个春酒的原理是什么?”

这春酒都不该叫酒,应该叫发酵果饮。

是以,她才不会相信,一堆乱七八糟的野果子,就能让人说怀孕就怀孕,说不怀孕就不怀孕。

简直比瞪谁谁怀孕还神奇呢。

然而,现实却是,因为这春酒,原始部落人的计划生育,真心做得好极了。

部落的春酒,并不是满大街发放的,是约定好一起生崽的伴伴,到太巫这里来,一人一小碗,当面领,当面喝完。

喝了后,在一起七天内感觉不到妊娠反应,即体温升高,乳.房.膨胀等体表变化,可再来。

一对伴伴最多领三回,四回不能更多。

因为原始人女性行经期,就这双月出现的一个月。

有些类似动物的发情期,只要过了行经期,就不可能再揣上崽。

要是行经期已过,没能如愿,双方想要换伴伴,随意。

反正也没崽子牵扯,明年请早。

要是揣了崽,又想换伴伴,部落并不会管分管合。

都是大人,能为自己负责,但族老们会格外关注无法自主的小崽。

这种情况也是有的,男女都有,但很少。

部落人眼光都很挑剔,选定伴伴,就不大喜欢中途换人。

若是不小心看走眼,发现合不来,小崽三岁前,多半还是会住在一起养崽。

双方就只当对方是合作育儿的对象,私生活互不干涉。

当然,有些部落人不喜欢过这种模式的日子,会选择分开住,崽还是一起养,两个人分摊着来,其他,随意。

反正找乐子归找乐子,新的小崽是折腾不出来的。

部落不会给正在养小崽的人发放春酒,也没傻瓜愿意找不能称职的伴伴和有小崽要养的伴伴。

等到小崽三岁,部落禁令解除,凑不下去就不凑了,该搬走的搬走,想找下一春的找下一春,谁也别耽搁谁。

因为满三岁的小崽,有一定的自理能力,放养在部落,就会有孤老们照顾教养,可以省很多事。

感情好的伴伴,也多是在这之后,追生第二个小崽。

部落女人一生只会养两到三个孩子,不是崽中途夭折,不会多生。

一个是消耗母体,另一个是养不起,也养不过来。

后者就是个简单的计算题,十八到四十八,三十年生育期,越到后期,不仅身体精力跟不上,获得充足高质食物也会越发艰难。

地球上那些一生七八个、十几个的年代(并不久远,至今仍存),最后能活的小孩,平均下来也就两三个,代价还是女性超高死亡率和伤病率。

十多岁刚成年,就被逮着像猪一样一个接一个的生,闯鬼门关跟闹着玩儿似的,再搞个要男不要女,地府女性幽魂不泛滥成灾才怪。

部落女人不会被动物性的繁殖欲主宰,更不会犯生理心理天生不健全的男人最喜欢犯的这种错误。

在育崽这方面,身为母亲的她们天然就很懂,少生优生,非必要,绝不多生。

部落女人身体健康又强壮,实力强横,能完全做自己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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