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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他几乎把什么都放进去了,却独独将笔记本遗落在外。
事后想来,当初他怎么就将它遗落掉的,这简直是个古老而深奥的谜。
我相信,绝对相信,他不会因为要经常用而特意留下它的,不会的。
他不会这样冒险,他也没有勇气和胆量这样冒险。
他留下它似乎是完全没理由的,即使事后,他企图想出一个理由也难以想像。
奇怪的是,事发前,他似乎从来没有意识到这本笔记本的存在(事发后也没有马上想到),好像它是一枚别在妇女袖口上的针,除了需要它或者不经意被它刺痛时,平时似乎总是想不到它。
但笔记本对容金珍来说,绝不可能是一枚妇女袖口上的针,因为不值钱可以无需记住它。
他本意无疑是想记住它的,而且非常想,要牢记住它,要记在心上的心上。
因为,这是他最珍贵的东西,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他灵魂的容器。
这样一件他最珍重的东西,他的宝贝,他怎么就将它忽视了呢?
这的确是个巨大的坚硬的谜——(未完待续)
现在,容金珍正在为此深深悔恨,同时他极力想走入神秘的迷宫,找到他为什么把笔记本忽视掉的谜底。
开始,他为里面无穷无尽的黑暗所眩晕,但渐渐地,他适应了黑暗,黑暗又成了发现光亮的依靠。
就这样,他接近了一个宝贵的思想,他想——
也许正是因为我太珍视它了,把它藏得太深了,藏在了我心里的心里,以致使我自己都看不见了……也许在我的潜意识里,笔记本早已不是一件什么孤立存在的、具体的物体,就像我戴的眼镜……这些东西,由于我太需要——简直离不开!
早已镶嵌在我生命里,成为我生命的一滴血,身体的一个器官……我感觉不到它们,就像人们通常感觉不到自己有心脏和血液一样……人只有在生病时才会感觉到自己有个身体,眼镜只有不戴时才会想起它,笔记本只有丢掉……
想到笔记本已经丢掉,容金珍触电似的从床上坐起来,一边穿着衣服,一边急煞地冲出病房,火急火燎的样子,像是在逃跑。
他的妻子,小翟,一个比他高大年轻的女人,也许从未见过丈夫的这种样子,万分吃惊。
但没惊呆,跟着就往外追。
由于容金珍视力没有适应楼道里的黑暗,加上跑得匆忙又快,下楼时,他跌倒在楼梯上,眼镜摔掉了,虽然没破,但耽误的时间让妻子追上了他。
妻子才从701赶来,来之前有人通知她,说容金珍可能在路上累着了,突然病发住在某医院里,要她来陪护。
她就这样来了,并不知晓真正发生的事情。
她叫丈夫回去休息,却遭到粗暴拒绝。
到楼下,容金珍惊喜地发现他的吉普车正停在院子里,他过去一看,司机正趴在方向盘上睡觉呢。
车子是送他妻子来的,现在容金珍似乎正用得上。
上车前,他跟妻子撒了一个真实的谎言,说他把皮夹丢在了车站,“去去就回”
。
然而他没去车站,而是直接去了B市。
容金珍知道,小偷现在只有两个去处:一个是仍在列车上,另一个已在B市下车。
如果在车上,那是跑不了的,因为列车已被封锁。
所以,容金珍急着要去B市,因为A市不需要他,而B市——B市也许需要全城人!
三个小时后,小车驶入B市警备区大院。
在这里,容金珍打听到他应该去的地方:特别事故专案组。
专案组设在警备区招待所内,组长是总部某副部长(当时尚未到任),下面有五位副组长,分别是A市、B市军地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其中一位副组长就是后来的郑氏拐杖局长——时任701第七副局长,当时他就在招待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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