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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能脱贱籍自然是‘万幸’。
‘可惜’的是,这样好的一个女郎,就送到饿狼的嘴里去了。
你知道不知道,这个叱罗忽伐,除了到处抓‘两脚羊’,必要的时候,自家的小妾也是肯杀了吃的。
当年他的金城郡被困,他手下的士兵饿着肚子,但是不敢下手杀人煮了吃。
他就第一个把自己小妾杀了烹一锅汤,分给大家吃。
吃了一次,也就不怕第二次。
这支吃人的队伍,反而让其他地方闻风丧胆呢!
要是将来再来这么一遭……”
杨寄是亲眼见过那个歌姬的,顿时心尖儿一颤,生出不忍来。
可是他还是叹口气说:“我只能尽量想办法了。
叱罗忽伐指明了要带着这个歌姬走。
我现在要靠他,只能……”
只能选择牺牲无辜者。
沈沅看着杨寄脸上忽隐忽现,最终定格下来的愧色和无奈,知道他做出这样的抉择也实在不容易。
她嘴唇抖了抖,想劝,又不知如何劝,只好握住他的大手柔声道:“你尽力就是。
毕竟是个活生生的人。
我还有点闹不明白,为何一定要靠这个叱罗忽伐呢?”
杨寄抬起头,直视着她譬解道:“一来,他熟悉我们不熟悉的地形,省得我们抓瞎;二来,他当马前卒,强过我们损兵折将;三来,他好控制——上回咱们骑马你还记得不?牧民养了狼,驯化繁殖后帮着牧羊。
这个叱罗忽伐就是我的狼犬,我在他身后看着,他忠心的,就让他帮我开路;他不忠心,我就在后头杀掉他。”
解释完了,看到沈沅若有所思的样子里已经没有气愤,杨寄腻上去道:“娘子,你最贤惠的,绝不会因为我的军政大事而跟我瞎作的,对不对?”
沈沅点点头,见杨寄嬉皮笑脸过来要动手动脚,一脸严肃制止了他:“不行,今晚不能碰我!”
她看杨寄垮下笑容的苦相,摸摸他后脑勺道:“没办法啊,身上来了……”
☆、第124章小别
秋后,凉州三郡的秋粮都打好,牛马到了最肥壮的时候。
叱罗忽伐挑选了他原先所带的那些北燕军人,向东进发,准备借这支“友军”
,去攻打自己的家园,只为心中一直愤懑不平的那口气。
他先出发,杨寄点兵跟随在后。
男人选择了从军立功,沈沅情知自己必须独自面对无数孤独寂寞。
她双眼含着泪,小心帮杨寄系好狐裘的斗篷,掸着看不见的灰尘,絮絮道:“一定要当心!
北燕人打仗厉害,万万不能疏忽;叱罗忽伐也不是好东西,要随时小心他反戈……马上天气要冷了,多穿点,晚上盖好被子,小心自己个儿身子骨……”
她说的,他都懂,可是不忍心打断,连会聚的目光都没有断开分毫。
杨寄强笑着劝慰她:“放心,我会照顾好自己。
叱罗忽伐带的虽然是他原先的部下,但大多已经跟汉族的女郎成婚安家,要说卖命,还是为我卖命的多。
叱罗的部队粮秣供给,也全数在我手里,等于命脉在我手里。
你安心听我的好消息吧。”
转眼,在姑臧的沈沅又看到了漫天的飞雪,屋子里笼着炭盆,温暖如春,可她的思绪总是飘飞到遥远的地方——那些有着她不熟悉的地名的地方,这会儿只怕更是滴水成冰。
她的阿末,脸上会冷得发紫,手上会冻出血口子;伏击的时候,恐怕要在冰雪里半日不得动弹;休息的时候,也只有在背风处胡乱热点烧酒,咽着干巴巴的干粮……
好在,无论是天上的信鸽,还是回姑臧送信的斥候,送来的都是大好消息:杨寄驱使的那头“狼”
,节节胜利,一路照着杨寄的计划打到了洛水、关山。
北燕国内震动,因为叱罗忽伐和杨寄的大军离代郡的中心地带,仅仅只剩黄河和吕梁山两道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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