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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婿比于女男,如人疣赘,是剩余之物。
他是娘的儿,是娘身上掉下来的肉,娘为了他痛过,为了他流血,也为了他受创。
何况他还好手好脚,能给人帮闲,他已长大了,不吃娘的、不用娘的,余钱还可以给娘喝酒耍子,买肉打嘴,娘怎么会不要他呢?
他有用的。
斑儿干完农活经常坐在田垄上发呆,他很有用的。
重逢时候,娘是四九,斑儿第一眼并未把娘认出来。
他只是觉得眼前的人好亲切,给他一种似曾相识的朦胧感觉。
带他到齐府的长棚底下吃席时,娘一直盯着他看,黑白分明的眼眸是那样水色澄澈,波光粼粼。
现在回忆起来,娘那双浓墨晕染般的瞳子俨如巨幛式的山水,饱含着爱惜与珍视。
过往的种种思虑随风而逝,斑儿意识到他竟是用多么浅显又鄙陋的心肠忖度了娘,母子间的情感亲切又私密,不管他是多么没用,多么渺小,娘都爱他。
遗落在外的生活充满了颠沛和艰辛,可从北到南艰难险阻、层岩迭嶂,城外尸山血海,城内兵祸如潮。
他这再寻常不过的乡野生活,已是娘和爹前赴后继,奋力托举的结果——娘才没有丢下他呢。
娘在前线作战,从一切兵厄中护他。
“我给娘编了一条配饰钱。”
斑儿走到娘身前,跪在软垫上,两手捧着锦匣,在娘眼底打开。
“娘找到我的时候是四九,我想纪念一下。
这些花钱是我以前在外头帮闲的时候攒的,祥云图案的、宝瓶图案的、柳叶图案的都有九个,蝙蝠图案的只有八个,我就自己刻了一枚木头钱。”
斑儿伸手指了一下,说“正面是天下太平,背面是平安吉庆。”
三十六枚花钱攒了个同心圆,料珠串成组配,缀着镶宝金铃。
北堂岑一眼就认出来,那颗金铃是她之前送给斑儿的。
刚把这孩子接回来,已恁大的岁数,不知怎么爱才好,从头到脚都置办齐全,三天两头买点小玩意儿给他。
刚拿到金铃的时候,斑儿觉得好看,佩了两天,后来听说金铃真的是金子打的,不是黄铜,他大惊失色,就又摘了。
这个孩子还不习惯金银首饰和绫罗绸缎,有时将衣服弄污了,连着几天都自责。
真是她的儿,北堂岑把个外袍扯破了,总要哄着锡林给她补。
锡林有时嫌麻烦,也不肯,说又不是什么金贵的料子,穿新的嘛。
她搁了几天又想起来,躲在书房背着人自己捻了针线打个揪,丑绝人寰,就拿着锦袍找梅婴。
习武的娘们把个衣服穿破了是家常便饭,缝补起来也快,还难得能教训先生一句,说家主勤俭,先生不勤俭,梅婴倒是很乐得做这事。
“你这么喜欢这颗小金铃,怎么拆下来给娘了?”
北堂岑心里很有些感动,将配饰钱托在手心里看,拨弄两下缀在中心的木钱。
斑儿自己舍不得戴小金铃,却拆下来给她戴,她的儿未免太懂事,懂事得让人心疼。
“喜欢的东西才给娘嘛,虽然也是娘给的。”
斑儿有点不好意思,小声嘀咕着,未几指了下同心圆外圈的花钱,说“这是娘”
,又指里头的木钱,笑道“这是我在娘肚子里。”
他抬起眼帘看看娘的神色,试探着问“娘喜欢吗?”
“喜欢。”
北堂岑素来是个直白分明的人,又很爱掉眼泪,可一大把年纪,不太好意思,便低头将配饰钱系在革带上,顺着捋了捋,说“娘天天戴着。”
“娘喜欢就好。”
斑儿欢天喜地,调整了两下料珠的位置,怎么看怎么满意。
北堂岑笑着搂他,让他坐在自己身边的小绣墩上,把他拥在怀里,轻轻摇晃着。
武妇一贯不太懂得‘发乎情,止乎礼’,心里爱着谁,就要和谁亲近,公子跟娘是一样的性格,这么大了还成天同娘腻歪,外人看了都要笑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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