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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弓身正中握把的位置有一片难看的刮痕——据觉罗氏说,这弓原本是某位明朝大将的爱物,后来被英亲王阿济格在战场上所得,赠与女儿觉罗氏。
只是她拿到手的时候,弓上刻的字就已经被阿济格下令抹去,所刻内容也就不得而知了。
书致一看这把弓就钟爱异常,日日都带在身边。
这具身体似乎也继承了先祖们马上征战的天赋,学起骑马射箭来,动作圆融自如,姿势随心自然,容易得好像这种能力原本就隐藏在他的血脉中,现在只是把它调用出来一般。
“我觉得这把弓一看就非常霸道。”
纳兰成德不喜刀兵,但也忍不住伸手摸了摸那坚硬如铁的硬木弓胎,“牛筋缠身、羚角做面,没有任何无用的装饰,每一寸材料都是为了放大主人的力量而存在的。”
“想来那位明朝的大将一定是位英雄,他将他的座右铭——多半是‘驱逐外虏’、‘卫我河山’之类的话——刻在随身的兵器上,以此警醒自己、激励属下。
只可惜天时不利、人和不佑,最终黯然败走麦城、饮恨乌江。
最后外祖父从他的尸身旁边取走了这把弓,以此纪念一位可敬的对手。”
纳兰成德一脸向往地编着故事。
??你看到的就只有一把弓而已,哪来这么多前因后果?
这就是你们搞文学的人的脑洞吗?
这么一脸向往地说起前明敌将真的好吗?
书致槽多无口,无语地看着哥哥:“醒醒!
你就是‘外虏’啊!”
“那又如何?”
成德负手笑道,“自始皇以降,世间从来没有万岁的君王,也没有百世的朝廷。
盛极必衰、合久必分,这是亘古不变的规律。
所以败者不必耿耿于怀,胜者也不必沾沾自喜。”
“说得轻巧,”
当了三十年汉人的书致抱臂哼道,“换了你是袁崇焕,看你还能不能如此洒脱!”
弟弟总是在涉及汉人利益的问题上表现出激愤的观点,成德微微一笑,无意跟他争论,只是抚摸着弓身上那片刮痕说:“不管它的前主人是什么身份、有什么故事,总归现在这是你的东西了,这么光秃秃的总是不好看,不如你给这弓起个名字,我略通篆刻,可以帮你把刮痕磨平,重新刻几个字上去。”
“弓还要什么名字,能射箭不就行了?”
“当然要。
我看阿玛常用的那把我们家祖传的猎弓上面就刻有‘nosiki’这句满语,夸耀自己是渔猎能手的意思。
虽然不算太雅,但总归是个纪念,后人看来也能莞尔一笑。”
“哦,那我看这把弓通体乌黑,材质通透,柔韧坚固,扣之有金玉之声,不如就叫它.......”
书致拖长了声音,故作犹豫状。
纳兰成德果然上当,聪明的小脑瓜子迅速开转,很快就兴致勃勃地建议道:“我觉得‘沁墨’二字倒是可以形容这把弓乌黑通透的材质,只是显得文弱绵软了一些;不如‘乌号’二字,既是循古,又让人想起日落时分草原上归猎的号角声。
可惜玄字不能用,否则叫‘通玄’也是极好的,《庄子·秋水》有云‘始於玄冥,反於大通’。
你想叫它什么?”
“嗯,就叫黑弓好了。”
成德瞬间石化,一脸震惊地看着弟弟,许久不能言语,半晌握拳怒道:“这是我刻过最无聊、最难听的名字!”
书致挽着长弓,大笑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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