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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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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的林渊也才2岁,他脚笨,那时候还没法自己走,只能扶着东西走,于是外婆有事的时候就把他扔在婴儿车里。

冯蒙的爷爷老冯是在镇上开照相馆的,因为孙子丢了的事着急的不得了,镇子很小,商业街就更小了,人们的关系也更好,比起邻居更像是亲戚,一听老冯家的孙子丢了,全镇的人都跑出去找了,林渊的外婆也去了。

想当然,他们找了一天也没有找到。

可想而知,众人找了一天也没找到的孩子最终被发现在林渊这里的时候,大人们是多么欣喜若狂!

这是冯蒙第一次“走丢”

,也是林渊第一次找到“失踪人口”

同时也是他们第一次相识。

据说那个时候年仅两岁的林渊就非常有担当了,不但把自己的奶瓶给冯蒙喝,还给他盖了一半自己的小被子,甚至还把冯蒙尿过的小褥子踢下去了(←之所以确定是冯蒙尿的而不是林渊,是因为林外婆信誓旦旦林渊那时候已经完全不尿床啦)!

人们找到他们的时候,冯蒙吃饱喝足不算,小屁股下也是干净干燥的,甜蜜蜜的睡着了。

而林渊则没有睡,一边看着冯蒙,一边在旁边玩外婆留给他的玩具——纹身枪。

大人们都说:林渊这是照顾小哥哥,给小哥哥放哨呢~

林渊:……

冯蒙:zzzzzzzzz

总之,从能走路开始就迷路,冯蒙的成长史简直就是一部迷途记!

按理说就两条路,想迷路也难吧?然而冯蒙愣是可以花式迷路,经常在各种匪夷所思的地方找到冯蒙,可以说林渊之所以知道镇上那么多不为人知的近路,都是由于在成长过程中由于冯蒙的缘故走过太多小路的缘故了。

两人的孽缘开始于两岁时候的小车车,终止于高中毕业。

冯蒙考上了大城市黝金市的黝金综合学院!

是美术专业!

虽然冯蒙很路痴吧,可是他的脑子其实很好用,从小到大每次都是年级第一,林渊每次考前补习都是靠他才能艰难飞过。

大城市的生活节奏很快,离开之后冯蒙就回来过一次,林渊不是喜欢没事打电话和人聊天的人,如果不是冯蒙时不时发个消息过来,两个人的联系大概就断了。

如今趁这个机会可以和老友重新在一起一段时间,某种程度上,林渊心里还是很期待的。

“走吧走吧,我们赶紧离开这里,这里可是黝金站,全黝金市地价最贵地方的站点,平时轻易没机会过来一趟,啧啧,这还是站台吗?看起来简直是艺术馆啊!”

一边拉着林渊往站台走,冯蒙一边小声对林渊说着:“被你救了的、还帮你修助听器的那个人搞不好是大富豪!”

林渊就愣了愣。

他脑中浮现出深白的样子,然后浮现出深白的房子,最后浮现了两只小黑猫。

大富豪什么的……和对方住了两天,再怎么没常识,林渊也知道自己暂住的地方并非普通人家了。

可是深白倒是和他印象里那些有钱人完全不同。

“是个好孩子。”

林渊对冯蒙道。

冯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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