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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府再没人不记得我了,也没人离得开我了。
他们既需要我的谄媚去满足他们的虚荣心,又需要通过鄙视我的言行去满足他们的道德观。
没关系,这真的是我想要的结果。
我并不打算与他们做一家亲,我只是想保住我的生活。
就好像现代职场,在一个公司里感觉不好,又暂时没去处,那就想办法和老板、同事搞好关系,保证自己不会下岗,争取提高福利待遇,利用现有资源积累经验、扩充人脉,等到有一天,找到了更好的公司,那就跳槽!
是的,我现在就是在等待,等待那个跳槽的机会。
让我有这样的想法,不是我的悲哀,是他们的。
扮猪吃老虎,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第五章 小人得志
从宋府跳槽的方法有两个,一是找个男人嫁了。
我曾经羡慕过古代女子由父母包办婚姻,不用自己操心。
但依着目前的状况,我不认为父亲他们会在这上面对我上心,即使有好男人估计也轮不到我。
看来只能走另一条路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依靠自己的力量离开。
还真是得了我娘的遗传,不过我不会走深夜私奔、离家出走的套路,我要堂堂正正地离开,而且还要堂堂正正地活在这个世上,和他们一样地活着。
呵呵,到时候,有了金子、房子、铺子,还愁没有美男子吗!
更重要的是,我有自由和自尊,拥有自由和自尊的米虫才是真正幸福快乐的米虫。
插上最后一支金簪,看看铜镜里的我,虽然不是很清晰,但仍然可以看到一张白白的脸(粉太厚),红红的嘴唇和双颊(胭脂太浓),和周星星的如花有得一拼。
再看看头上,想起了席大小说里的一句话:〃珠珠翠翠绕满头,只差没把梳妆台嵌在里面。
〃
这几年,我可没少从几位娘亲那里A东西,谁让她们要标榜母慈子孝、一视同仁呢。
这就是做小人的好处。
我现在的打扮用一个字形容是〃俗〃,用两个字形容是〃艳俗〃,用四个字形容是〃俗不可耐〃。
这就是我,一个小人的标准扮相。
刚好延续了我娘的一贯风格。
拜她所赐,我小时候也常是这副德行,现在倒也没人怀疑我的动机,大概也没人记得我的真面目了。
我抖了抖镶着黑底金花滚边的大红绣襦,甩甩头,确保不会有东西掉下来。
〃翠微,好看吗?〃
〃好看!
〃十二岁的小丫头声音里已没有了当初的那丝怀疑。
翠微是我新收的丫环,是一年前在大街上卖身葬父时被我遇上的。
这样一个收买人心的大好机会我岂能放过,便拿了自己的私房钱买下了她。
因着这件事,我还难得地被父亲大人赞了一句,还让我报销了所花费的费用,真是一箭双雕。
翠微年纪虽小,但勤劳肯干,而且思想单纯、忠心耿耿,深合我意。
就像现在,我这如花似的扮相在她眼里也是好看的,只因为我觉得好看。
翠微的名字是让书云给取的,因为她原本的名字里也有个〃云〃字,犯了宋大小姐的名讳,要改,我就乘机推说自己才疏学浅,请宋大小姐给取个雅致些的。
只见宋大小姐想了想,故作不经意地张开樱唇,吐出一个字〃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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