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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记得啊?”
李青岚把夏奕诺的右手从悬臂带中轻轻拿出来,打开水龙头,然后抓过夏奕诺的手替她沾湿手掌。
夏奕诺任凭李青岚的动作,夸张地说:“当然记得啊,那么痛!
每次都抓住我的手,打了肥皂使劲地搓搓搓,搓得我的手红了。”
“还说呢,”
李青岚把洗手液在自己掌心柔出泡沫,然后就抓过夏小宝的手一顿搓,“也不知道是谁一天到晚弄得满手黑乎乎的。”
夏奕诺笑嘻嘻地说:“所以嘛,有个医生妈妈,就容易沾染了洁癖的毛病。
像我现在,总是习惯性洗手。”
“洗手是好习惯。”
“是的,母亲大人。”
“那时候你这么高,”
李青岚用手在自己腰上比划了一下,“要站在小板凳上才能够得到洗手台,现在长得比妈妈还高了,时间过的真快,妈妈也老了。”
“胡说,我妈最年轻漂亮了。
哎哟,轻点,我这可是病号。”
“你外婆就是喜欢你这么哄着她,我可不吃你这套。”
李青岚把夏奕诺的手带到水龙头底下,让流水冲走泡沫。
“好了好了,吃水果喽!”
夏奕诺一边说,一边想要甩去手上的水,被李青岚按住,拿毛巾裹住细细地擦干。
“你跟你外婆打电话是怎么说的?”
李青岚问。
“哦,我说最近忙,可能有段时间不回家吃饭,还要去趟外地开会。
咦!
等下,”
夏奕诺突然一拍脑袋,“哎呀,差点忘了一件事情!”
夏奕诺大学寝室一共四人,老大陈初晓,老二楚梦,老三林书琬,老四夏奕诺。
大学时代的室友情,单纯,深厚,长久。
那时候寝室熄灯之后的夜聊,大家总是开玩笑说,若干年后,不知道各自花落谁家,会在哪里遇见那个他。
也约好了,大家都要去参加彼此的婚礼。
一晃这些年,毕业之后虽然各奔东西,平时少了频繁的联系,但是感情还是一如既往的亲厚和熟悉。
老大陈初晓是东北人,热情豪放,一身的幽默细菌,哦,不,是幽默细胞。
五年大学时光,夏奕诺倒是学会了不少东北人的插科打诨。
毕业之后,陈初晓只身一人去北京打拼,在同一医院遇到了真命天子,两人在半年前领了结婚证,现在正好要办婚礼。
可惜老二楚梦出国念书不能回来参加,剩下林书琬和夏奕诺,那必须捧场,并且两人是板上钉钉的伴娘人选,让楚梦好生羡慕嫉妒。
婚期特别选在周末,大家工作的忙,读书的也忙,尤其是还要从C城赶到北京。
此时,夏奕诺忘记的,便是下个周末陈初晓的婚礼。
人算不如天算,夏小宝这手受伤的还真不是时候。
夏奕诺打电话给陈初晓:“老大,告诉你一个不幸的消息。
前两天我摔了一跤,手上打了石膏,所以我估计我人去参加婚礼是可以,伴娘这事儿恐怕,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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