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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道格族,文鸳的记忆里对他们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对亡灵有特攻,另外就是一则谚语:沃尔夫族走遍天下吃肉,道格族走遍天下吃...
“今晚上给你加餐,整顿骨头汤喝。”
文鸳也打量起这条毒金鱼说道。
“老板你真好!”
芬格尔差点就做出了汤姆吻大表哥脚趾的那个动作,道格族认定主人就会极其忠诚,舔靴子都是正常的。
当然,前提是主人得比自己强才行,不能更弱。
毒金鱼只是俗称,这东西准确的名字应该是血红食人鲤,在谱系上,这东西是丛林食人鲳的趋同进化体,都是属于原本无害的生物在环境渲染下变得具有极大的侵略性,而且很容易对比自己体型大的生物发起攻击。
你要说能吃吧,其实也能。
不过这东西俗称都叫毒金鱼了,还是别碰比较好。
鱼身上的眼睛和面怪一样变得具有脓状,看起来怪恶心的。
而且腮那里还长了一个同样的包。
总结就是一句话,如果你口味比较猎奇,你来这是来对地方了。
“要不要在这休整一会?看这边的环境好像还好一点,最起码空气没有那么浑浊了。”
诺诺问道。
“乌木有净化空气的作用,更何况这里还有溪水,多少也是能降低一点这地方的浑浊的。”
文鸳点头道。
在这休息一下也无妨,两个多小时的不断行走和战斗,多少也是时候休整一下了。
这片小环境算是好的了,有灌木、有溪水、有乌木,还有几个小土堆和一些荆棘以及眼球草。
几棵毒蘑菇稀稀拉拉的在乌木下长着,近距离闻一闻还有甜丝丝的味道。
这地方会遭遇喀迈拉之类的东西突袭吗?文鸳想了想还是有些不放心,直觉告诉他还是打一个圣黎明照亮这附近,确保没有人能藏在暗处比较好。
圣黎明的光辉飞到了路口的顶部,照耀了整片环境。
几只血老鼠和两只大一号的家伙慌张的从不远处的灌木中跑了出来到处乱窜。
吓得小艾的水壶差点没掉下去,险些就沾在泥土上了。
“巫羊!
我靠!
芬格尔上!
晚餐有着落了!”
文鸳一个激灵立刻喊道,格兰诺顿和诺诺则是反应极其迅速的立刻冲了过去,提着武器就狂奔朝那边跑去了。
这两位都是文鸳美食依赖症严重患者,一听到有羊肉吃比芬格尔还积极,立刻就飞奔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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