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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点至凌晨两点半,是他写作的黄金时间,养成了习惯。
就是平时看闲书,他也是夜猫子。
睡早了失眠,干脆不睡。
反正每天午饭后能休息一两个小时。
没有特殊情况,每天下午,办公室可早去也可晚去,还可去可不去。
从局长到科员,都照顾他这个作家,都知道他是一个半夜里才有灵感的人,大事小情乐意帮衬着点儿。
他感谢大家的方法之一,就是每发表一篇或一部作品,必请吃饭。
饭菜的档次看稿费。
最少的一次请大家吃了十五块钱的东西;最多呢?一千二!
因此,他的工作搭档,他的要好同事和朋友,都希望他常常有大作发表,好能趁机搓一顿打打牙祭啊!
这部侦探小说,虽是第一次写,却是欧阳和平的得意之作。
里面主要人物的命运,在写的过程中,有很多时候竟然让他念念不忘。
有时写着写着,笑得舒畅;有时却难受得胸闷甚至泪水横溢。
主角是一个二十二岁的女人,长相俊美,性格活泼。
从农村来到城市。
来之前,家里发生了极大的变故;来之后,又有人不断追杀……
欧阳和平在小说的结局部分,为女主人公设计了好几种方案:被歹徒杀死;被歹徒先奸后杀;在逃跑时受了重伤;和歹徒同归于尽;活得好好的,有了心上人;正徘徊在情感的十字路口……三十多万字的小说,结局部分最多安排一两万或两三万。
可他写到这儿,卡住了。
怎么也写不顺。
写了改,改了写,绞尽脑汁费尽心机忙活了两个晚上,竟然没什么进展,连哪种结局都没有最后敲定。
怪了,这可是少有的事。
平时,不管什么类型的文章,要是写顺了,一晚上三四个小时,能写出上万字。
这虽和他很快的敲字速度有关,但最主要的是思维清晰。
如果脑子里像一团糨糊,再快的打字速度也没有用。
秋天快过去,天气有了明显的寒意。
不要说外面,就是房里,不开空调也觉得有点儿冷。
但欧阳和平连续五个晚上不能让小说圆满完结,心里开始烦燥不安,穿得不多的身上,总觉得有些汗渗渗的。
他感到憋闷。
看看墙上的挂钟,夜里十一点十分。
他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自言自语道:“出去转转!”
这样的事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
只要思维凝滞或心情不好,他就时常走出门,到院里或街上走走。
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对身体对写作,有百利而无一害。
出了门,踱到院里。
天上的月亮,半圆,淡黄色的光,把院子里的景物涂抹上了一层乳色。
房子的前后左右都算上,不能少了一亩地。
住了十年的时间了,门前院内的花花草草,盆里的,地里的,多而繁茂,都给人一种清香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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