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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天意:“写书的人真坏。”
孙惠然决定不告诉她,这一套两本的血族攻略是一百多年前的自己写的。
那时候她一头金发,在伦敦的面包街上有一间小小的写作间,从早到晚,面包的香气不断从窗户灌进来。
血族的生命太过漫长,所以总有尝试新生活方式的充足时间,比如那时候她就尝试以人类的方式度过50年,最后依靠编写英俊血族与英格兰少女的爱情故事挣了不少钱。
《如何俘虏美丽血族》和《如何吸引英俊血族》是闲得无聊的时候,应女友要求而写的。
这两本书让女友挣了许多钱,也最终导致她们分裂。
在一次激烈的争吵之后,她用银刀刺穿了女孩的心脏。
一百多年足够她的记忆更替两次,她已经想不起那个女孩的模样,但写书总用女孩为她起的名字:艾达。
封面上隆重写着“再版67次”
,但出版社并不是孙惠然印象中的那一家。
“这本书非常有名。”
邢天意说,“全世界有二十几种语言的译本,很受欢迎。”
我还没死,按道理说,我应该还能拿版权费。
孙惠然一边在心里盘算怎么去找出版社讨债,一边捏着邢天意的脸庞:“你怎么这么清楚?这破书你看了多少遍?”
“艾达,绿眼睛的艾达。”
邢天意说,“我很喜欢她的书。”
她跪坐在沙发上,眼睛明亮如星,一本本地给孙惠然讲述艾达的作品:小德古拉伯爵系列,安基庄园系列,蔷薇蕾丝系列,绿河系列……无论角色名字还是剧情,甚至连庄园角落一丛被提起过六次的银色蔷薇,她都如数家珍。
孙惠然起初笑着,像看自己饲养的小孩兴致勃勃聊自己已经烂熟于心的世界;但渐渐的,她听得入神。
自己写过这个可笑的剧情吗?银色蔷薇真的存在吗?是春夜骑马闯入庄园的少女先俘虏了伯爵的心吗?她早已遗忘。
但邢天意却记住了。
“你也想看吗?”
邢天意牵着她的手,“我家里有全系列,不过都是很旧的原版,花了好久好久才收集齐的。
你如果想看,可以去我家……嗯,但你不喜欢去别人家里,那我借给你吧……”
孙惠然用吻遏止她的喋喋不休:“怎么只看她的书?”
“我在研究她。”
邢天意眼睛弯弯,“她写的东西全都好有趣。”
对昔日的自己竟然产生如此强烈的妒意,孙惠然很不适应。
她让邢天意换衣服,打算带邢天意去一个“更好玩”
的地方。
邢天意以为要去血族的秘密基地,兴奋得眉毛扬起。
孙惠然忽然开始怀疑,眼前人恋慕的并不是自己,而是任何一个让她产生兴趣的血族。
孙惠然不会因为这种瞬间的怀疑而失落。
她无心追溯邢天意的喜欢是仅针对自己,还是针对血族,反正邢天意离不开她。
她有足够自信,今夜的斗兽场之旅也一定会让这个喜欢奇特事物的年轻女孩双眼发亮。
只是遇到隋郁的时候,她心中掠过了一丝不悦。
隋郁身边不是向云来,孙惠然一眼认出眼前的斗兽场传奇:“胡令溪。”
胡令溪不认得她,但知道自己在斗兽场声名远扬,笑笑与他握手。
邢天意对胡令溪充满兴趣:“你是怎么连胜一百场的?”
比赛即将开始,孙惠然只好邀请隋郁和胡令溪一起走进她专属的包厢。
隋郁回头去找向云来,但向云来一听到孙惠然的名字,立刻摆手拒绝:“我不见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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