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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鲜玩意儿,我不常见的,没有吃过的都拿点来。”
“……”
瑾俞无语,想说您老还真不客气,想想还是收住了。
扯着嘴角笑得谄媚,点点头说是,怎么说债主最大不是吗?
剩下的木耳和笋干瑾俞不打算去街口卖了,让木子推着独轮车跟上,三人一路寻着酒楼而去。
虽然早上不开张,长年累月的烹煮那根深蒂固的油烟味瑾俞老远就闻到了。
老旧的酒幡,却比其他地方硬生生高出一层的客来酒楼的招牌,红底黑字老远就看见了。
“姐姐,这是大户人家来的地方。”
瑾天拉着瑾俞的袖子,指着酒楼外面的下马石怯怯的道。
“对呀!
不是富贵人家来的地方,姐姐还不来呢!
等会儿看姐姐的就行,你这样保持微笑就好,把你的帅脸亮出来。”
瑾俞拍拍瑾天的手,让他这早熟的孩子放心,别想太多。
“可是……你,我……”
瑾天看着瑾俞身上为了掩盖补丁特意绣的绿竹,再看看自己身上这算好的衣袍也只是洗的泛白的短褐,木子更惨,直接是父亲补丁加补丁的旧衣,这样寒酸的进去一会儿要被人轰出来的。
他虽然没有来过几次镇上,但父亲往日一直在外行走,所见所闻都会回来当做乐子和家人分享,久而久之瑾天对富贵人家的定义就是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存在。
“小天,姐姐要告诉你什么是人穷志不短,就算咱们现在穷又怎么样?不死总会有出头日,贫穷只是暂时的。”
“不死总会有出头日?口气倒是不小啊!
没有到逆境,不知何为出头。
咳咳咳……一介村姑倒是有志气的很!”
☆、第七十章哪只眼看见我是要饭的
客来酒楼的二楼雅室里,身穿蓝色锦袍的男子站在窗前,朦胧的晨光里柔和的俊脸一片苍白,语气里的不屑也不掩饰,微薄的两片唇稍显绝情,看着底下衣衫褴褛的三人,好一会儿才止住咳嗽。
“少爷可是乏了?喝口茶压压咳嗽吧!
这镇上就一个老大夫,药都吃了好几天还没有好,真是庸医!”
随侍在旁的随从端了案几上的茶给男子送去,语气里的哀怨之意尽显。
被家族派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说的好听点是历练,难听了就是驱逐,也不知何时能回到繁华的京都去。
“这次和我出来也是委屈你了,若是不习惯的话,顾杰你就回京去吧!”
凌子言眼里的颓色消失殆尽,换上的是凌厉的眼锋,他可不想留一个只会抱怨的人在身边。
人没有穷途末路的时候,往往都会有一线希望,也会像楼下那女子一样,说的正气禀然,激情澎湃。
要不是先生说让他先蛰伏再做长久打算,他不知道自己拖着病体来到这萧条的柳镇,能否坚持到回京的那一日。
噗通一下,顾杰就势跪在地上,若是就此被遣回京城,一个没有主的奴仆怎么能在那吃人不吐骨头的大宅院生活下去。
“少爷!
奴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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