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长江书屋】地址:https://www.cjshuwu.com
余弦用筷子搅了搅杯底,发现有黑色的珍珠后,更诧异了。
“嗯,只有奶茶可能太单调了,我就尝试做了一些珍珠丸子。”
“孔医生,我也要,我也要。”
蓝奇怎么可能错过美食,连忙站起身把自己的杯子递了过去。
“放心,大家都有,我煮的分量正好够每个人喝一杯的。”
“我不喝这种甜腻的东西。”
贺枫桥不感兴趣地垂下眼,用刀叉将碟子里的牛肉切成小块。
“偶尔尝试一下新事物也未尝不可。”
商昼将手边的青稞酒拿起来摇了摇,递给他,“你不喝奶茶的话,要不试试这个?”
“这酒度数太低,没什么味道。”
这是牧民家里自己酿的青稞酒,一般度数很低,喝起来估计跟水也没什么区别。
贺枫桥并没有兴趣。
“那你可就想错了,这酒烈得很,度数可能比有些白酒还高,晚上草原风大,温度降得很快,你要不喝点暖暖身体?”
商昼的语气带着一丝关心,贺枫桥冷眼看着他,最终还是接过了那瓶青稞酒。
吃完晚餐,六个人便聚在一起聊天,蓝奇把吉他拿了出来,轻轻拨动着琴弦。
有沈芒在这里,他也不好献丑,随便唱了一首民谣后,又把吉他递给了沈芒。
“偶像,要不你唱首歌吧?”
孔明予微微一笑,“沈先生的一首歌价值千金,恐怕不会在这种地方唱吧。”
沈芒勾了勾嘴角,接过那把原木色吉他。
“不知道余老师想听什么歌?”
忽然被点名,余弦还有些没反应过来。
沈芒坐在他斜对面,虽然有些距离,但那双深邃的眸子却是直勾勾的看着他。
明亮的彩灯倒映在他黑色的瞳孔里,仿佛有万千星子在其中闪烁。
“就唱民谣吧,随便什么都行。”
余弦偶尔会听流行音乐,但私心最喜欢的还是民谣。
沈芒说了声好,低下头,左手按着和弦,右手开始拨动琴弦。
他唱的是一首很老的英文民谣,名字叫《fivehundredmiles》
悠扬的前奏一响起,余弦的心就像是被什么攥紧了一般。
这是他读大学的时候最喜欢的一首英文歌,想不到沈芒竟然会唱。
“IfyoumissedthetrainI''mon.
YouwillknowthatI''mgone.
Youhearthewhistleblowahundredmiles.”
……
低沉婉转的声音将思乡的愁绪娓娓道来,不知道是草原上的风太大,还是什么别的原因,余弦觉得眼眶忽然有些干涩。
他的亲人和朋友都在另一个世界,而那个世界的他,不知是躺在病床上,还是埋入了地下,成为了人们的回忆。
“余弦,你怎么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