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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问苍天(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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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

我就要结婚了,但新郎却不是杨默寒,而是他曾经的朋友王若冰。

跟杨默寒分手后,我想死的心都有。

说实话,到现在我都不相信,那么爱我,而且爱了我四年的男人会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提出跟我分手,而且分的是那么彻底,那么的突然,那么的绝情,那么的毫无道理,只有一句“我不再爱你了”

就断了电话,断了联系,要不是和他在QQ上大吵了几场,还真对他仍抱着一个希望。

今天我翻出一本好久以前看过的《飘》,却从里面滑出了一张照片,捡起看时,却是一张杨默寒站在阳光下的照片,他的背后是祁连山雪峰的背影,在阳光下,他望着我傻傻地笑,恍惚间好像他就站在我的面前。

“你以为你是谁啊,一个大傻帽,一条眼镜蛇。”

我对着照片大声喊道,然后我两手一用劲,照片就被撕成了两半,然后再从桌上拿起打火机点着火,看着那火苗一点点蔓延过杨默寒微笑的脸庞,心中竟涌出一丝的酸楚。

我这是怎么呢?难道对这个负心的男人还抱着幻想,我在心里想着:没有,绝对没有,那怕叫我去死,我也再不会想他一刻。

火苗烧尽了照片的最后一个角,引到我的手上舔疼了我。

我赶忙放手,照片的灰烬带着红光飘落到地上,在地板上摔出了一声天崩地裂的响动。

这是默寒在我手中的最后一张照片了,其它的照片都在好久以前就被我烧掉了,这一张还是被我遗忘在书里才保存下来的。

那时候希望时时刻刻都待在默寒的身边,就把他的照片夹在自己随时会读的书里,边看着书边瞅着他的照片,就感觉他总陪在我的身边。

其实一张照片又能代表什么,都这么久了,久的自己都感觉要忘了杨默寒的长相了,何必要跟一张照片过不去呢?我对自己自嘲性地笑笑,蹲下身去捡落在地上的灰烬,可那照片的灰烬却在我的手指刚触碰到它的时候便碎成了粉末,就像当年我的爱情。

于是我又不敢动了,趴在地上瞅着那一片灰烬,希望能从灰烬中看出默寒的脸来。

我这是干什么呢?我的心里有点矛盾,也许是有点好奇,但这点矛盾和好奇竟然诱惑我在地板上爬了整整一个下午。

呵呵呵,女人的心呐!

天晚了,今天若冰又没有回来,店里的生意一定很忙。

我为自己煮了一碗面,平常都是若冰从店里给我带来饭菜,如果他来不了,我就自己煮碗泡面吃。

煮面时,我喜欢在康师傅红烧方便面里加上思圆牌油泼辣子酸汤面的调味料,再剥一个卤鸡蛋,加一根火腿肠放在里面。

以前跟杨默寒在一起时,他总是这样煮面的,没想到和他分手这么多年了,这一个习惯我尽然保留到了现在。

煮好了面,端到沙发跟前,打开电视机,看着黄晓明版的《神雕侠侣》,突然发现,其实人间百态世故人情什么的,金庸先生早在《神雕侠侣》里就写了个明明白白,只是我们经历的太少,知道的太少,懂得的也太少而没有发现罢了,或者也许是因为我们的眼睛太喜欢太适应太留恋眼前的热闹非凡而忽视了热闹背后的东西吧!

想着这些,喝一口碗里已经有点凉的面汤,自讽着自以为高深的神经病式的思想,把自己整个的放进沙发里,点一根烟很过瘾地吸着,让我内心深处那些无聊的想法跟着烟飘着。

以前我是不抽烟的,杨默寒抽,在他没烟抽时我总会跑两条街去为他买那种带香味儿的女式香烟。

那种烟烟味儿不太呛,我自认为要对身体的伤害小些,可默寒却说那烟没劲儿,总不愿意要。

其实我知道他是嫌那烟贵,他总是买两块钱一包的红兰州,后来在我的坚持下他就改成四块五一包的延安了。

从前我们大学同一个寝室的姐妹劝我,说只要我强烈的要求,杨默寒就会戒掉烟的,说她们的男朋友现在都戒掉烟了,这就是做女人的魅力。

我对她们笑笑,其实我是知道她们的男朋友并没有戒烟,只是在她们跟前不抽罢了,两个人在一起何必要那么多的约束和虚假呢?再说默寒不泡吧不酗酒不上网聊天玩网游的,就喜欢读读书打打篮球,然后再写点东西赚点小钱补贴补贴生活,每当他读书写东西时就喜欢抽烟,你说如果我连他的这点兴趣爱好都剥夺了,我于心何忍啊!

杨默寒的家庭情况不太富裕,或者说是有点紧张甚至困难吧!

我们上大学时正赶上国家的免利息助学贷款,要不然他说他是读不起大学的,很有可能他会跟他们庄子上的大多数年轻人一样,南下到建筑工地打工挣钱。

那样也就没机会跟我认识了。

每当他说到的这些情况,他都显出一种自豪,那是一种真实的骄傲,很真实,很亲切,那种自豪感冲击起一股子霸道的自信力深深地吸引并打动了我,这也是我追求他的第一个冲动的源泉,自信的男孩子总能吸引人,因为总感觉他的心里升起着一轮太阳。

后来才知道,他真正吸引我的并不是那种真实,而是他那渊博的知识,那谈古论今的风度和广阔。

我们是学中文的,他能历数我们学习的所有作品,每一次谈论,他的见解总是那么的独到和深刻。

后来我问他为什么能知道那么多,他说小时候家里穷,他又很喜欢读书,所以每当他想办法借到书时,就会刻意地强迫自己记下书中的内容,这样在没有书读时,他就能在心里一遍遍的去读他读过的书了,久而久之他竟然练就了一种特殊的本事,也就是他读过的书,基本上他都可以记忆在心里。

听过他的这些事情,我从而明白他那从里到外透露出的绅士般的气质是从那里来的了,于是发狠把他追到了手,成了我韩子鱼的男朋友。

当后来我给他换掉了他那身大号的中山装(杨默寒第一次出现在同学们面前时就穿着一套已经过时好多年代的大号中山装,他说那是他父亲的,只有过年时他父亲才舍得穿几天,这次他上大学,他父亲就把他最喜欢的这一套衣服送给了给他们家光宗耀祖的杨默寒)。

让他穿着我为他量身定做的白衬衫,板挺挺地学生装,再蹬上闪出亮光的黑皮鞋时,我们班所有同学都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好些女同学都悄悄地羡慕我,羡慕我捡了个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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