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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她抛夫弃子的结局是,没能进那个酒店,后来跟那个男的分了手,又继续去摆摊。
「那时候你爸在厂里当保安,你奶奶捡破烂,一家子挤在老房子里,地上都大蟑螂……日子苦点没事,但我受不了看不见亮……」她叹息着道。
我没有说话,继续帮她冲洗着头发。
她又道:「我这辈子就想进金帛,听说里面马桶都是金的……你别说,我现在搓澡这地方,跟它当年还有点像。
」
「我知道。
」我笑了一下,道:「那现在让你进金帛酒店,你进不进啊?」
她斜了我一眼,说:「你说什么胡话呢?早黄了。
」
「没说胡话。
」
我帮她把头发裹起来,带她到窗口,那里能看到当年的金帛大酒店,它后来变成了一个民营饭店,倒闭了,再后来成了一家影楼,又倒闭了……
「我把它租下来了。
」我说:「你女儿,现在是那里的老板了。
」
——
经过多方的比较后,我终究决定放弃在奉城开公司了。
原因也很简单,成本高,而且建筑公司呈饱和的状态。
世界就是那么残酷,环境好的地方,其实根本什么都不缺,可大量的人力物力还是纷纷涌向那里。
而那些真正缺乏资源的地方,人却越来越少。
当然我也没有怀揣着多么崇高的目标,我只是觉得,如果我能在我们老家,以最专业的水准把公司做起来,那么哪怕只有一个项目,我也能吞掉一块肉。
而不是跟一百个人,抢十个项目。
而选择金帛酒店,其实还是个挺意外的事情,程厦的妈妈曾经是那里的经理,杀害她的人,也是当年金帛酒店的服务员。
程厦为了查明当年的真相,调查了很久,顺带也查清楚了金帛酒店那错综复杂的债务状况,这块地牵扯了许多方的权利,一般人搞不清楚,就会掉坑。
但我们弄清楚了。
「随着市中心的转移,这一片挺荒凉的,所以做饭店什么的,很难,但是如果开公司的话,反而合适。
」程厦如是说:「交通方便,地方宽敞,房租也不高。
」
本来我去看过,还在犹豫,可是我在从奉城回来的火车上,神乎其技的接到了金帛酒店现在老板的电话,他说这边之前驾校的合同已经到期了,如果我可以签五年的话,可以一个极低的价格租给我。
它的金马桶已经被敲掉了,漂亮的旋转门也没了,整个地方灰扑扑的,但没关系,我有信心可以把它重新装修得很漂亮。
原来养着白孔雀的园林变成了驾校练车的院子,现在它可以停我的水泥车。
年后我们就要签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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