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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雨纷扬,滚烫的热血喷溅在我的脸上,身上,我领略到一种杀戮的快感!
唰!
天邪枪横扫出一道半旋弧光,齐刷刷劈飞了五名士兵的脑袋,五颗头颅冲天而起。
然后我头也不回,天邪枪迅速收回手中,向后狠狠刺出。
锋利的枪尖直接贯穿了两名士兵的小腹,那两名士兵就像串在天邪枪上的人肉糖葫芦。
我猛地发一声喊,将两人挑飞出去,锋利的寒光将两人凌空斩成两半。
然后我扭转腰身,躲开迎面而来的一刀,左手死死扼住那名士兵的脖子,右手往前一送,天邪枪轻松刺入那名士兵的肚子,发出皮肉绽裂的撕裂声。
我就像疯了一样,天邪枪刺入、抽出、再刺入、再抽出,进进出出十数次,将那名士兵的腹部捅成了血窟窿,五脏六腑流得满地都是,那名士兵早就停止了呼吸,当我停下来的时候,士兵的尸体就像破烂的树叶,轻飘飘倒在地上。
其实我不仅仅是我杀红了眼睛,在场的每个人都杀红了眼睛,就连一向冷漠如冰的苏堇夏,我也在她的眼睛里看见了浓浓的血光。
厉亦风他们更是不用说了,衣衫早就被鲜血给染红了,有敌人的鲜血,也有自己的鲜血。
毕竟就算是神,面对多于自身数百倍的敌人,也不可能全身而退,更何况我们只是凡人。
我们所过之处,一路鲜血飞扬,尸横遍野,而且尸体的数量还在飞快增加。
残阳如血,映红了山峦。
晚风吹拂,拂动了血雨如花。
谁也不知道,在这个普通的傍晚,神农架腹地正在经历着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大战!
而我,拓跋孤,也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竟然会以一敌千,血染如歌!
经过一场激烈血腥的短兵相交,我们拼死冲出一条血路,往密林里面跑去,而数千九黎大军依然在后面穷追不舍。
第三百二十四章前无去路,后有追兵!
残阳如血。
大地昏昏沉沉。
那一缕缕歼灭的阳光,就像我们一点点破碎的希望。
天空中传来呱呱叫声,我心头一喜,乌鸦?!
对呀,有了乌鸦群的帮助,我们不是能速速逃离此地吗?来个几千只乌鸦把我们统统叼走,当然是目前来说最好的办法。
当然,希望是美好的,现实总是残酷的。
那群乌鸦确实是来救援我们的,但遗憾的是,它们飞不进来。
黑压压的乌鸦群飞临山谷上空的时候,就听见清啸声响起,上百只训练有素的老鹰升空而起,就像升空的战斗机,直接杀入了乌鸦群。
那些都是鹰族训练出来的超级老鹰,战斗力极强,乌鸦数量虽多,但却不是这些老鹰的对手。
老鹰与乌鸦相遇,就像一群战斗机碰上了一群运输机,强大的战斗力打得运输机根本没法招架。
那群老鹰在乌鸦群里面来回冲杀,天空中顿时掀起一股血雨腥风,大蓬大蓬的血雨纷扬落下,大把大把的羽毛随风飘零,无数的乌鸦在天空中悲鸣,不断有乌鸦的尸体从空中落下,有的落入熔岩湖,瞬间烧成灰烬,还有的落入树林里面,挂在树枝上,肚子都被老鹰的利爪撕开了,五脏六腑爆裂得到处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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