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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行近十日,他们终于看到了连绵不绝的雪山,只见雪山之巅完全隐没在了云雾中,就连稍微矮一些的,也仰头望不见顶。
明窈满眼惊叹,央着狄霄在山脚下多停一停。
他们没有走远,就围着山脚下的溪流走了走,在冰面完全消融的地方停下,捧一碗溪水,水流比任何地方都来得甘甜清冽。
更多的野山羊和长毛牛漫步在原野上,无忧无虑地啃食着最新鲜最清脆的青草。
就算人类走在身边,也不见它们有任何异动。
这里罕有人迹,是自然万物之福地。
狄霄说:「多吉次让他们养的长毛牛就是从草原圈来的,还有那种野山羊,比族里的羊更鲜更美,是你最喜欢的那种。
」
有那么一个瞬间,明窈甚是心动。
好在心底的善念止住了她捉牛捉羊的举动,她吞了吞口水,略有遗憾:「罢了,叫它们好好生活在这里吧。
」
两人在山脚下留了两天,也没什么事,不过到处走走看看。
明窈已经很久没有享受过这般怯意的生活了,顿生感慨:「等族里发展起来,我就来这里搭一座毡帐,每年都要来这里住上一段时日。
」
「我呢?」
「嗯?」明窈侧目,旋即笑说,「当然也要把首领带上。
」
如此,狄霄面上才多了柔和,想了想,点头说:「我给你搭帐子,送你来住。
」
话落,明窈闷笑不止。
第三天,狄霄将乌木兰留在山脚下,因马儿性灵,也不怕他走丢。
至于他与明窈,则正式踏上攀山寻云雾之行。
他们所选择的雪山是附近最矮小的一座了,即便这样,从山脚到山顶,也走了整整七八天时间,雪山无路,全靠大小石块驻足。
明窈已经很努力很努力,可才到第四天,她脚底就全是水泡,轻轻一碰,便是火辣辣的疼,然抬头一看,这山才攀了一半。
「还要继续吗?」狄霄把她的脚放在自己膝盖上,垂眸掩住眼底的心疼。
都走到了这里,明窈并不愿止步,但就她这一双脚,再走下去,恐就要废掉了。
一时间,她左右为难,想说放弃,却半天说不出话来。
见状,狄霄不再追问,他细心清理了明窈脚上的创口,原地休息了半日,等再启程时,却是直接将明窈背了起来。
明窈将头埋在他宽厚的背脊上,鼻翼间全是男人身上淡淡的汗渍气息,并不难闻,反而带着满满的安全感。
这一路走来,他们见了无数积雪,山上积雪并不是很厚重,但也有结冰的地方,要加倍小心,才能不踩到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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