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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那人屋中座谈了一番。
潇晓晓同意在那地儿教授半个月。
她多接触光城的人,了解其生活常识和氛围。
开办齐名思学的人叫袁修明。
潇晓晓知道在光城长期住,住客栈太花费,就干脆租个屋子。
屋子三间,一间正堂,一间卧室,还有伙房。
在学院附近。
白天上课教授学生,晚上回来,自己替二三斤肉,做凉菜也好,红烧也好,炒菜也好,如果再有几辆酒,就一个桌和赢新吃喝,在光城,不管潇晓晓去哪里,赢新总是跟着。
潇晓晓在里教学,他便在外面守着。
一刻不离的保护。
潇晓晓这次来光城考察地点做生意,本来是很想找林绍元聚聚,她总还记着那是兄弟,总要喝两杯,但哪知道,她白日上课的地方离码头远。
再说,林绍元如此忙,未必肯见她。
她便自己消停了,还是做自己的事儿。
潇晓晓住在城西一个坊邸的地方,三间屋,后有一笼竹林。
就是在这里,潇晓晓认识了钱蛐儿。
钱蛐儿便跟临水县的梁小六一般,是个喜欢四处浪荡喜欢跳着的。
但是,又跟梁小六不一样的是,钱蛐儿性格开朗,不是深谋远虑的性子,属于今朝有酒今朝醉。
潇晓晓跟他结识也是因为吃食。
有日,潇晓晓下学堂回来,提了半坛子酒,两斤猪肉,一斤肉炒了三个菜,一个回锅两个肉片,一斤用来做卤菜。
实在潇晓晓想念那个味,许久没吃了。
在屋门前菜摆上桌发现穿着青布衣一身脏兮兮的男人。
身高约七尺。
胡子长,面上有些痕迹,饱经沧桑的模样。
当潇晓晓第一眼见他。
盯着潇晓晓桌上的菜,还有黑色的酒坛子,舔着嘴唇,可不可以上桌吃点。
潇晓晓愣了下,安国人好客,待客之礼以热情盛行,恰好又是这酒暖花深。
潇晓晓见他一身穿着虽然蓬乱不堪。
那一双眼眸还有那五官却熟识的很。
就像是一种旧相识。
她一个人也吃不完这酒菜。
便邀他来座。
实则,潇晓晓见钱蛐儿上桌,第一次,还腼腆的很。
潇晓晓喜欢赢新的忠实不喜欢他的呆板,比如,他就硬是不肯和潇晓晓坐下喝一杯。
按照他的话,主是主,仆是仆。
潇晓晓好几次硬按着他在座位上,结果也拘谨扭捏的紧,跟着小媳妇一般。
也无甚乐趣。
钱蛐儿一见满盘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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