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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铁杆粉丝,就算已经穿越了五年,少女对她文章仍旧记忆深刻:“但是,比起曲暮酒,我更喜欢兰戎!
嘻嘻,要是能跟兰戎有婚约就好了!
乖乖的小正太超可爱呀,长大肯定是温柔型忠犬,光想着都觉得心要萌化了。”
“你、你喜欢兰戎啊?!”
不知怎么地,听到她这句话,花知婉的心情瞬间有点难以言喻。
大概是很高兴,自己的亲儿子被条件这么好的少女喜欢,又有点不高兴……唔,不高兴什么她也不懂。
对于配对宁柔和曲暮酒的兴致勃勃被一下子冲淡了,之前作者菌还想着,如果宁柔喜欢,她就帮他们写一点浪漫的剧情呢。
“哎呀……我那个疑问句,不是在不高兴你喜欢兰戎,嘿嘿。
你刚才看到曲暮酒,那个害羞劲,我还以为你比较喜欢他。”
意识到自己的惊讶太突兀,花知婉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解释了一句。
“害羞?”
宁柔低头一笑,此刻的脸也还是红的。
“当然害羞了,大大你在我裙子里,不知道会不会被你看到我的小裤裤所以有点忐忑呢。”
——哦哦,小裤裤。
——什么?小裤裤?!
忘记看了,现在可以回去再看一遍吗?!
……
宁柔派出的人去了天下第一肉、水潭、密道,但是,他们并没有发现任何兰戎的踪迹。
只带回了消息,说天下第一肉被整个烧毁——人去楼空,焦尸遍野。
而花知婉顺便让他们找的“法器”
,也没有找到。
藏电脑的时候,花知婉有谨慎地加一句“旁人绝对无法发现的地方”
,所以她认为是兰戎回去把它拿走了。
但是,他是怎么通过火场,进到那里的呢?
就算电脑不在了,也不能代表他是安全的。
“焦尸遍野”
这四个字让她坐立难安。
虽然“天下第一肉”
里作为食材的死尸无数,但是,店里的人也不会那么无聊,看见起火了还搬出尸体,来一场BBQ吧?
难道是,兰戎把坏蛋全杀掉了?
可这也不合理啊……
兰戎所修炼的《兰花宝典》,分明是一部正派的心法秘籍。
就算有了金手指的协助,他的武功也不会有这么残暴的威力。
作者写的,她自己清楚,兰戎练的全是武侠里的“温和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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