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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吉他(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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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鸣修直直地看着许知元,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这一刻——许知元对待他的那些感情背后到底还有多少故事,他对于此的探索欲望直接达到了顶峰。

她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上自己的?

大概比他想象的还要早,甚至早了很久。

许知元已经开始红着脸语无伦次起来,这更加证实了他的想法。

她在开学那一天就认识他了,甚至不是偶然,是她刻意留意过。

“你们……你们表演的很好,当时很多人都在关注你们,我不知道也不行啊……”

暗恋要被发现了,这是很害羞的事。

许知元试图找一个恰当的解释给自己掩饰过去,但是她在这方面实在不精通,演技和话术都很拙劣。

盛鸣修却很给她面子,勉强“接受”

了她的说法,但还是抵不住心里暗自窃喜。

大概十个月前,许知元也在他不知道的地方曾留意过他,还记住了他名字。

盛鸣修缓缓弹起那首英文歌,跟随着伴奏,缓缓哼唱起来,将两人的思绪一起带回了去年夏天,那个举办开学典礼的傍晚。

许知元还是第一次听盛鸣修唱歌。

之前他是在乐队里弹贝斯,没开口,台下还有很多人跟着一起狂欢躁动;这一次只有他们两个人,他抱着琴在天台弹唱着,衬得那首歌也比她上一次听的时候更清晰,更梦幻了。

那首歌本来是为了现场效果更好才被他们翻唱的,节奏很快,原本风格其实十分之朋克,也就许知元才会觉得盛鸣修唱得很唯美了,她听得还有些沉醉。

……

一曲毕,盛鸣修其实不太满意。

他嫌歌不够浪漫,都跟许知元坐在一起到楼顶吹风了,应该唱一首浪漫的爱情歌才对,早知道就应该换把琴,带木吉他过来自己挑好歌给她唱,现在天气这么好,唱这么诡异的一首歌,浪费环境和氛围,也不知道许知元听得喜不喜欢。

许知元倒是喜欢得不得了,真心夸他声音好听,夸他琴弹得好,夸到他自己也有点飘飘然了。

他发现许知元在平时总是一本正经的好学生样,每次在人前出现的时候那种姿态看起来永远高冷到不近人情,甚至于哪怕她身后跟随众多追求者,却从来没有谁会因为追不到她而恼羞成怒过——大家以为许知元这样的女孩,漂亮的,聪明的,理智的,她应该永远高高在上,是不该被任何人得到的。

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

她像一张一尘未染的白纸,是装在玻璃杯里干净到完全透明的一抔清水。

她身上那种让她看起来触手不可及的东西根本不是她的漂亮、聪明、理智,相反,是她的纯粹,她的迟钝,她对于自己的漂亮不懂得如何利用时的那种笨拙。

现在这张白纸被他写了名字,玻璃杯上印下了他的指纹。

在他面前的许知元总是现在这样——像只温顺的宠物对他袒露肚皮,将自己的脆弱面完完整整展露出来,永远对他毫无防备且乖巧。

盛鸣修想,他是在音乐方面很擅长,但是许知元要这样夸他,会不会有些太喜欢他了。

他从始至终什么都没做过,没写过一封情书,没送过一枝花,更没有跟在她身后死缠烂打认真追求过她一次。

仅仅在某天放学以后,以一种戏剧荒诞的方式得到了她的身体,然后借着五月末里的一个好天气,坐在天台给她弹了首甚至丝毫不对氛围的歌。

可是她是那样喜欢。

愧疚在身体里蔓延肆虐,将他疯狂啃噬。

左心房每被吞吃掉一块,都会在那种痛楚之中重新滋长出新的皮肉血液,直到整颗心脏脱胎换骨,他重新蜕变出了一颗坚信以及确信他非常喜欢许知元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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