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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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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军绿还是军绿,满大院都找不出一个比他还热衷军装的人。

“我有几十件这样的衣服,穿着舒服不行吗?”

陈广胜唉了一声,“难怪你到现在还没找着女朋友。”

张莱搭上陈广胜的肩笑道,“胜子,别这么说,凭颙子的长相,想要什么样的女朋友没有,人家那是不想找,不是找不着,你得接受现实啊。”

说完,他拍了拍陈广胜的脸,也不管陈广胜看起来多么不服气。

陈广胜心想,切,明明自己才是最帅的,他的头发,他的衣服,都是现在最流行的,跟港台明星一样帅好吗!

作者有话要说:  应大家的要求加更了,大家对文章内容的意见也一一看啦,感受就是,本宝宝实在太难,文中没极品有读者说太平淡,有极品也有读者嫌麻烦,血槽空了,就这样一步步写吧,人艰不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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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傍晚路婉算好时间进了厨房,孙秀梅当她跟往常一样是过来倒水的,直到看见路婉从冰箱取菜才察觉到不对味儿。

“婉婉,你这是要下厨?你想吃什么跟我说就好,我来给你做,哪用得着你自己动手啊。”

路婉回头,“不用了,这是聂叔叔想吃的煲仔饭,我给他做一份。”

孙秀梅抬着眉不确定的问,“你还会做饭呢?”

路婉淡淡一笑,没说会也没说不会。

以前父母工作忙,经常不在家,家里的观点是,外卖不健康,偶尔吃一次还行,不能天天吃,没办法,路婉只能自己学着做,她的厨艺也就这样一点点练出来了。

自媒体时代,诞生了不少美食博主,还有短视频APP,经常有人分享美食,学习累的时候,路婉就找些自己想吃的,跟着视频一起学,不管中餐西餐还是甜品、点心,路婉不敢说自己学的多精,哄人还是不成问题的。

她看冰箱里没火腿,好在可以用排骨代替,剩下的配菜只要搭配着来就行。

孙秀梅不大相信路婉能做出什么好吃的来,心里想着,这姑娘看上去文文静静,没想到跟她那个妈一样,是个惯会讨好人的,知道这个家是聂军长说了算就给聂军长做什么煲仔饭,她听都没听说过这个,不就是饭嘛,能有多好吃,她也会蛋炒饭饭炒蛋,再说了,吃饭还是得就着菜才香。

另一个,她觉着路婉是乡下来的丫头,见识少,在孙秀梅的认知里,很多乡下人一辈子没出过村,去趟市里就是出远门了,不就是排骨青菜鸡蛋嘛,都是些平常的食材而已,且这些食材相互间根本就不搭配,活了几十年,她从没见过排骨跟青菜放在一起烧的。

路婉手法利落的切排骨,切好后先把排骨腌制入味,再裹上一层生粉,这样煮出来的排骨会更加香嫩多汁。

大米洗净后泡上一段时间,取出砂锅后,在锅底刷一层食用油再放入大米,加入适量的热水,先大火烧再转小火,中间不时开盖用筷子搅拌,一是防止粘锅,二是为了让米粒受热均匀。

等米饭煮的差不多时用小勺盛油沿锅内米饭的边缘淋油,加入排骨铺在米饭上面盖上盖子,小火煮十几分钟左右关火。

这时候可以另起一锅,用热水将青菜烫熟捞出放入沙锅内,打一颗鸡蛋再浇上调制好的酱汁后这份煲仔饭就做好了。

路婉自己吃的时候酱汁料是根据自己的口味做的,今天给聂毅韦做的一份,酱汁里特意加了蒜汁和爆过的辣椒汁,因为聂毅韦口味偏重,爱吃大蒜跟辣椒。

路婉做饭的时间把握的很好,这边做完,那边叶丽萍跟聂毅韦都到家了,孙秀梅也做好了四菜一汤。

“今天家里好香啊,做什么好吃的了?”

叶丽萍笑着来到厨房,看路婉也在,赞许的点了点头。

孙秀梅有些不痛快,她当保姆这么多年,别人总赞她做的饭菜好吃,来到聂家,因为叶丽萍不会做饭,家里的厨房向来由她负责,聂家父子也吃惯了她做的饭菜。

今天路婉来厨房,孙秀梅一开始不相信路婉能做多好,可随着她一步步做下来,孙秀梅就知道这姑娘是个有手艺的。

那酱汁不知道怎么调的,一淋上锅香味就出来了,这会叶丽萍进来问,她知道不是自己做饭的香味引过来的,毕竟自己今天做的都是平常惯做的,没什么值得稀罕。

“这就是你说的煲仔饭,味道很香啊。”

“嗯,我先温着,这个得趁热吃才好。”

“那行,反正你聂叔叔也回来了,咱们今天就早些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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