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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忙完这阵子再说吧。”
她有些疲惫地说。
“那就让大胡子周末陪你出去玩玩,放松一下,去故宫圆明园什么的逛逛。”
“别提了,他也是忙得不可开交。
有时候几天都见不到他的影子。”
“可想而知。”
“好了,不说了。
我得回去了。
你一个人好自为之吧。
看样子,我在北京还有得待。”
“那是自然。”
我说。
其实,根本不用她提醒,我也知道我从来都是一个人,就像她自己一样。
从这天起,我准备上下班不再坐公交车回家。
原来的那辆旧自行车早已不知踪影,我又去买了一辆新自行车,开始骑着自行车上下班。
这样做有几个好处,一是能够锻炼身体,二来能一边走一边胡思乱想而不被人打扰,公交车上人太多了。
当然,对我来说,最大的好处就是能消磨时间。
每天,回到我那乱糟糟的小屋后,我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早上没叠的被子折好,把地扫一遍,然后打开收音机,一边听音乐一边开始做饭。
这也是我新增的娱乐项目。
过去下班后,我不是在外面和同事一起吃饭,就是去找方湄吃一顿。
现在不一样了。
我像个结了婚的男人一样,下班按时回家,不过,我急着回去既不是怕老婆责备,也不是想看看一天没见的小孩,只是想锻炼一下自己的厨艺而已。
要是有人看到我下班后一个人装模作样地穿着一件坦克兵的夹克衫,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的棒球帽,在厨房里拿着菜谱嘀嘀咕咕,肯定以为我是个神经病。
而且,为了不挡住光线,我把棒球帽的长帽舌拉到了后面,这让我想起塞林格《麦田里的守望者》中那个叛逆的中学生霍尔顿的那副扮相,好像他也是把帽子反过来戴的,不过他的是鸭舌帽, 再说我也不是什么叛逆青年,我觉得我不是那种有性格的人,我顺应现实,不求改变那些自己改变不了的东西,最多只是改变自己。
我不像桃叶,也不像高前,更不像佳音和方湄,显然,他们改变的和想改变的都不只是自己。
那件坦克兵的夹克衫是我的一个同学送给我的,他在东北当坦克兵,曾扑救过大兴安岭的森林大火,荣立三等功,这件衣服就是他当时穿的。
他是通过邮局寄给我的,直到现在,我也弄不清楚他把这件具有纪念意义的衣服送给我是什么意思,收到后我以为他寄错了,还给他去了一封信。
谁知他在回信里告诉我,没错,就是寄给我的。
也许,他是希望通过这件衣服来维系我们的友谊,也可能是他想让我见证一下自己的工作,谁知道呢?
因为小时候我曾在重庆住过一段时间,所以我对川菜情有独钟。
有一次,我为了做鱼香肉丝,在我住的地方足足转了大半天,才从一个不起眼的小商店里买到了做这道菜最重要的也是最关键的原料——泡海椒,当时我的心情,我想,甚至比见到了方湄还高兴。
为什么不呢?
我先把泡海椒切成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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