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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告诉它,它可以有它的逻辑,但我也有我的性格。

而且,我将一直这样跑下去。

决不会因为它的愿望而改变这种做法。

也许是比较成熟的缘故,高前的交往比我广阔许多,不像我,交往的圈子和一般的大学生没什么区别,主要局限在学校的一些同学和老乡之间。

再加上他又比我早几年本科毕业,在南京有不少同学和朋友,他常和这些人来往。

那些人和他一样,也都有点愤世嫉俗,其中既有搞地下油印诗刊的留长发的近视眼诗人,也有把自己脱得光溜溜的,每天站在镜子前拼命画自己凸起的肋骨的穷画家,还有一个自称为音乐家的留着大胡子的秃顶,大家干脆就直接叫他大胡子。

这也是我有生以来所见到的第一个秃顶男人,也是我见到的第一个把胡子留得那么长那么密的男人。

从此以后,我就注意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即凡是大秃瓢,必留大胡子。

这几乎已是铁律。

不过,这只是我个人的见解,也可能就如同性恋大都是某个染色体和常人不一样,他们的毛发生长基因无意中被上下倒置了。

这显然和他们的美学选择无关。

大胡子的职业显然与他的职业定位相差甚远,我开始还以为他是南京某个大学的音乐老师或是艺术学院的教授,后来才知道,他原来只是在山西路军人俱乐部的音像市场卖海关打卡带和走私磁带的个体老板。

当然,自诩为搞音乐的他也的确所言不虚,他对音乐,如果仅仅是指欧美的摇滚乐或流行音乐的话,的确是个行家里手。

什么鲍勃迪伦,滚石,披头士,老鹰,U2,比基斯,这些在一般人听来似乎不无诘屈聱牙之感的欧美摇滚歌手和乐队的名字,对他来说,却闻之如同天籁,并能甘之如饴。

有一次,他告诉我们,甲壳虫有一盘名叫《佩帕军士的孤独之心俱乐部乐队》的带子不错,这么长的名字不要说知道了,就是记住也难,可他不仅知道,还记住了。

而且,这些乐队的磁带都是在市场上,甚至是他开的那家唱片店也没有的。

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搞来这些资料的。

不过,在高前把一本名为《伊甸园之门》的书借给我后,我就明白了,大胡子的很多知识都来源于这本描述美国60年代各种文化现象的书,这本书既像回忆录,又像学术专著,十分对我的口味。

我几乎是一目十行地看完了它。

咖啡味道(7)

我这才知道自己的浅薄与鄙陋。

我当时知道的美国歌星也就是迈克尔·杰克逊和麦当娜两人而已。

且从品味上讲,也有些低俗,原因即是大胡子说的,这些人太流行了。

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同时,也是看在高前的面子上,大胡子送了我两盘他自己用双卡收录机精心制作的欧美经典金曲的卡带。

上面有猫王的《温柔地爱我》,鲍勃迪伦的《答案在风中飘》,约翰·丹佛的《五百英里》、《单程车票》,还有《乘喷气机离去》等。

这些歌我真是百听不厌,尤其是鲍勃迪伦的《答案在风中飘》,伴奏的口琴声让我如痴如醉。

当然,更不要说它的歌词了。

一个人,要走多少路,才能变成一个人。

小白鸽,要飞多少海,才能睡在沙滩上。

我觉得,这首歌就是在唱我。

我正在经历,但却不知道经历的是什么,我也知道我势必将变成某种人,但却不清楚这某种人是个什么样子。

高前则与我相反,他似乎早已知道,或者早已决定自己成为一名什么样的人。

他想成为一名学者。

这当然是我可望不可及的。

但我觉得,这对高前来说,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

为此,他打算硕士毕业后再读博士,然后留校当老师。

而且,他这个想法并非没有实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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