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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记得这时候的土豆在北方地区已经有了种植,这才是他没有多此一举的原因之一,“我记得前明末期的时候,就从外番引进了马铃薯,这种作物产量极高,这么饥荒还是年年发生?”
听到产量极高,郑绍才反应过来说得是什么,他恍然道:“怀瑾说得是薯仔啊,那个产粮的确很不错,几乎是水稻的三五倍。”
说道这里,他面色古怪地看了眼林瑜,问道,“今年兴化府是商税占了大头吧?”
“的确如此,是涉及税收吗?”
林瑜几乎是一瞬间就明白了郑绍的意思。
兴化府和东番都地处南方,常年气候温热,种植水稻一季两熟容易得很。
像东番更南面的地方,在农户精耕细作治下,一季三熟也有可能。
但是,土豆喜凉,南方就很少有人种植这个,他就忽视了这根本的原因。
土豆的亩产太高,价廉。
而靖承明制,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并为一条”
,折成银两,把从前按户,丁征收的役银,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
这个前明张居正想出来的法子本是好的,只可惜,本朝的苛捐杂税极多,林林总总的一直在扒皮,逼得农户不敢多种卖不出银子的马铃薯。
所以,就算有着土豆这样的救命之粮,饥荒出现的时候,依旧拦不住。
“我有土豆良种,精耕细作之下,可亩产至少两千斤。”
林瑜面无表情地说,只可惜,原本印象中亩产越多越好的粮食在这个时代却成了鸡肋。
越是高产越是廉价,农户就越是不敢种,这是一个死循环。
郑绍明白他的意思,在惊叹过之后,就道:“若是想借此减少连年的饥荒的话,并无可能。”
林瑜就叹一声:“我知道。”
只是更加不甘心了,这个时代太过愚昧,统治者完全无心百姓死活,否则也就不至于连这样明显的高产的、能活人性命的作物都不去注意。
以北方有种植得情况来看,当今皇室显然知道,只是比起百姓的死活来,他们更关心自己的钱袋子、以及统治的稳固。
毕竟,饿死了的百姓是没有办法反抗的。
林瑜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觉得齿冷,或许是这个世界没有剃发易服、没有嘉定三屠和扬州十日给了他一个温情的假象。
毕竟,看起来当今皇族是原本海西女真出身,这个部族在前明的时候汉化程度就很高,一直以来也常年做着向往汉学的表面功夫。
他们除了宗族祭祀,平日里也穿汉服说汉话,看起来几乎和汉族没有多少区别。
但是,一件又一件血粼粼的事件被摊了开来,放在林瑜面前,告诉他,他错了,这就是最大的区别。
为了稳固少数人的统治,牺牲大多数人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唯一的选择。
只要这个皇族还存在一日,他们就不会容许汉人做大,因为他们屁|股底下的龙椅会稳不住。
如何在异族的统治下,壮大本族。
这道题其实无解,唯一算得上是办法的,就是掀翻这个大前提,变成如何壮大本族,这就容易多了。
他之前想得太天真了,林瑜寒着脸想,数千年来,也就出了一个北魏孝文帝。
而如今京城的情形来看,看似和睦,实则满汉阶级分明,两族不婚乃是一条铁律。
他不能用自己有限的时间去赌一个缥缈的可能。
所以,当郑绍说出那一个认干亲的提议时,他眼都不眨的同意了。
如果一个名分能叫他节省下蚕食整个东番需要花的几年时间,用在建设和发展之上,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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