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长江书屋】地址:https://www.cjshuwu.com
的角色。
所谓政治罪,包括了所有形式的谋反,如宗教异端、文字诽谤或公开的造反。
“因为政治罪所危及到的是王朝制度的基础,所以它与无所不在的腐败不同,后者所影响的只不过是这个制度的效率而已。
但如果情况确实是如此,为什么官僚们对这种政治罪却并不像君主那样感到忧心呢?不管怎么说,这个制度也是他们的制度。
如同我们在中国的例子中已看到的那样,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只能从官僚君主制的核心中去寻找。
妖术危机的档案向我们揭示了为什么政治罪是君主的而不是官僚的问题,这里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常规权力和专制权力之间的关系。
官僚君主制中的常规权力和专制权力
对中华帝国后期政治制度的研究产生了两种大异其趣的学术研究传统:一种着眼于行政官僚制的结构、人事和价值,另一种则注重于帝国的机制,特别是帝国通讯制度的发展。
结果,我们对官僚体制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有了更为复杂的认识;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君主是帝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并非一个既远离这一制度又权力无限的专制者。
但是,我对于我们是否了解专制权力和官僚常规是如何在同一体制内长期互动的,仍然存有怀疑。
①我们仍然倾向于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相互消长排斥的:其中一种权力的增长膨胀意味着另一种权力的萎缩削弱。
自马克斯·韦伯以来的社会分析一直倾向于认为,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专制君主屈从于官僚。
但我相信,在中国的制度下专制权力和常规权力并不一定扦格不人,而很可能有和平相处之道。
☆★☆★☆★☆★
①在分析这样一个完整的“制度”
时(如果这一制度确实存在的话),我们必须避免过分强调以下几点而把君主专制中的专断因素给推理掉了:(1)认为所谓的“专断”
不过是君主的常规活动,而君主本人不过是规章制度或传统价值的一个工具;(2)认为君主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他的顾问班子的操纵,而他们为他提供的独立行动的空同非常有限;(3)认为君主和官僚是同一个社会制度的产物,因而他们之间任何表面的冲突都是一种假象。
☆★☆★☆★☆★
在韦伯对中国政治体制的著名研究中。
他实际上回避了专制权力和常规权力之间如何互动的问题。
相反,他把中国的君主制度刻画为一种不完全的中央集权,其运作规则是不成文的。
由于贷料上的局限,韦伯对于专制权力和法典化常规(codifiedroutine)的认识受到了妨碍。
在韦伯对中国官僚制度的分析中,皇帝只是一个晦暗不明的影子。
在“中人之君”
治下,权力并不是“中央集权”
的。
然而,韦伯大概相信,由于中国的官僚制度并不是一个专业化的制度,它在面对一个并非“中人之君”
的君主时,就可能会一筹莫展(他认为,只有现代专业化的官僚才能够有效地与专制君主扰衡,因为他们可以无视专制君主这样一个“业余官僚”
)。
虽然韦伯在讨论中国的制度时用的是“官僚制”
这个词,但他并不认为中国的制度属于“官僚制”
。
他的官僚制”
只能专用于“现代”
型的制度,而中国的制度则是盾于“父系家长和世袭统治”
一类的。
同样晦暗不明的是韦伯关于“法典化常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