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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先生拿笔筒的毛笔蘸了茶水,在桌子上写了个“芷”
字。
“任芷。
他叫任芷。”
老先生抿着没牙的嘴,说话间带着浓浓的乡音。
他告诉庄墨,芷是离骚中生长在水边的香花香草,是君子的象征。
老先生给他取这个名,是希望他做一个品德高尚的君子。
而明卿,是他的表字,与芷是同一个意思。
庄墨变成了一个非常谦虚的学生。
他意识到就是这个地方,这个地方才是任明卿的精神家园,带有一种老式知识分子的儒雅、情操和理想主义。
他告诉老先生,他的阿芷现在很好,成了一个作家,马上会变得很有名气,老先生感动得热泪盈眶。
他拿着棉帕不停地抹着眼睛:“那就好,那就好——他小时候吃了很多苦。”
“姜母待他不好么?”
老先生不便明说。
他从不背后搬弄是非、对旁人妄加置评。
他只说他晓得的事。
姜白汉走后,任明卿有老长一段时间没有上他这儿来。
因为姜家穷困,任明卿要帮家里干活。
他下地务农,在家烧饭做菜,没有时间读“闲书”
。
“他腿是坏掉的。”
老人跟庄墨抱怨,“他怎么下地?他才只有七岁!
天都没亮,他要挑着谷走十几里地去镇上,再抱两只小猪回来。
你说这怎么行?”
大概过了一年左右,有一天,老人在村子后头看到任明卿鬼鬼祟祟在草坡那边游荡。
他穿得破破烂烂,小脸脏脏的,看到他,犹犹豫豫地走上来,问他:“耶耶,你……你有没有多余的米?”
“他是饿死咯!”
老人悲痛地抓着庄墨的手,“娃娃三天没有吃饭咯!
我也不知道是姜家没有饭吃,还是姜勇妈妈不给他吃。
我要他进来,他不肯,就讨了点米,不知道去哪里搭了个土灶台烧饭咯。
我和娃娃说,你以后肚子饿咯,就到耶耶这里来。
长身体的娃娃哪能饿肚子。”
后来任明卿知道他这儿有饭吃,时不时就游荡到他这边来,在填饱肚子和礼貌之间破罐子破摔地违背了自己“不麻烦他人”
的行为准则,还顺道赖在他这里看点书。
然而这件事被姜母发现了。
姜母冲进他的屋子,揪着任明卿的耳朵把他拖了回去。
“耳朵都流血咯。”
老人家指了指自己的左耳。
“我说,你不能这样揪娃娃耳朵,有话好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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