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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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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back一边讲一边用汤匙轻轻地取了一勺送入口中,然后吃得津津有味。

我也照样轻轻地取了一勺送入口中,先用牙齿轻轻咬破,耳中欣赏“啵啵”

的声音,再用舌头仔细品味,然后才吞下去。

果然,刚才的咸腥味变成了一种“鲜”

的感觉。

法国大餐确有奇特之处啊!

之后我又在Redback和公子哥的指导下试吃了肥鹅肝和松露等法国大餐中的“重量级”

菜。

看我吃得津津有味,公子哥一脸的骄傲神色。

看来那句话说得一点儿不错:如果说这个星球上有人敢与伟大的中华饮食文化相比肩,那一定是法国人,这是个天生流着贵族血液的民族,即使在二战纳粹的铁蹄之下,骄傲的法国人也要忙着把他们的红酒深埋地下,不想被他人染指。

虽然我吃得很爽,其实并不是很合胃口,只是图个新鲜。

而且听到公子哥将面前的菜价一一报出后,我才感到法国人太奢侈了,才煎鸡蛋那么大的一块肥鹅肝就要上千美金,一块松露比黄金还值钱。

我算了算,我吃的东西都快上万美金了,可是肚子里什么感觉也没有,还不如吃三个馒头喝碗汤爽,看来我天生不是享福的命啊。

好不容易吃得差不多了,用餐巾擦了擦嘴,倒了一杯摩东…罗歇尔德红酒品尝着微酸的佳酿。

我退到宴会厅的一角,靠在墙旁观着面前热闹奢华的场面,这就是佣兵的生活吗?怪不得公子哥他们每次出任务赚那么多钱都不够他们花,这种挥金如土的生活,确实不是一般人能过得上的。

虽然我们狼群出一次任务每人最少也能十数万美金入账,但还不够办一次这样的宴会,光我手里的红酒一瓶就要数千美金。

狼群虽没有这么夸张,但就我所知,其他兄弟也都有自己特殊的爱好,狼人在非洲的一个小国内买下了一座山;小猫有一屋子的高级鞋子,但从没见她穿过;美女除了给家人买了个大庄园外就是爱买发夹,一个产自瑞士名家手中的镶满碎钻的发夹花掉了她130万美金,她连眼都没眨一下,而这样的发夹她有一抽屉;恶魔喜欢开车,地下车库有各种各样的跑车,连一级方程式的赛车都有;大熊有片林场没事爱回去锯木头。

而刺客喜欢钓鱼,有好几艘不同样式的游艇。

大家各有各的嗜好,花起钱来像流水一样。

也许是因为在战场上的压力太大了,所有人没有任务的时候都需要去宣泄一下,最好的办法就是——花钱。

没钱了再上战场,回来再花钱,这样一直地循环直到挂掉,不知道以后我会不会也走进这样的恶性循环?我清楚我越来越适应这种生活,也许我也应该找一个属于我的方式。

倒是屠夫这家伙我从没弄清楚他喜欢干什么,除了和我们一样在武器装备上砸点儿银子,就没见他有什么爱好,当然杀人不算!

看着眼前穿梭的红男绿女,我越来越提不起劲头,把手中的红酒一饮而尽,放下杯子,我慢慢地溜出房间,望着天上的星光我想起了家乡,现在家里应该是几点了呢?父母应该睡了吧?大哥估计还在执行警戒任务,而宛儿……

想到这个名字,我心中一阵刺痛,脑中回响起国庆时她的哭喊声。

我摇摇头,想驱走这令我无比痛苦的声音,但不管怎么做都是徒劳,声音依旧在我耳中盘踞着不肯离开。

和边上的先锋打了个招呼,我冲出别墅跳上了悍马车,打着火,一踩油门,车子箭一样飞了出去。

我不知道我想去哪儿,只是想找个地方一个人待着。

车子飞驰在公路上,看着擦肩而过的车灯,我漫无目的地游荡在大都市的夜色中。

在马赛的大街上逛了两个钟头后,我把车停在了一条小街边。

这条街很有名,当地人习惯称它为“佣兵街”

,因为当年外籍军团成立前,这里是难民、无业游民和各色罪犯的聚集地,路易·腓利大帝于1831年3月10日成立外籍军团时,居然有80%的军源来自这里,所以法国人戏称这里是佣兵街,而佣兵退伍后又都回到这里做起了生意,慢慢地这里成了佣兵的集散地,合法的、非法的组织都在这里出没,100多年了,这里依然鱼龙混杂。

如果说刚才的别墅是高级情报集散地,那么这里就是低级的人力市场。

华灯初上,正是这里热闹的时候。

街边无数的小酒馆和夜总会声色喧哗,各色的军人和地痞熙熙攘攘来往穿梭,衣着暴露的廉价妓女对每一位过往的路人展示她的“真材实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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