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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刀(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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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是手背上的一道伤口,在它刚止血结痂的时候是万万不能碰的,任何小心翼翼的撕扯都会造成撕心裂肺的痛疼,当它成了疤,再经过几年,却会时而有些痒,让你忍不住去挠一挠。

爱到底是个什麽玩意儿?慾又是怎样一个定义?它们能离开对方而独自存活麽?哪个又更重要一些?这个世界上究竟有爱情这狗屁东西麽?──当然,下面我要讲述的并不是一万个为什麽,只是生命里的一段记忆,小小的,略带伤感的记忆。

是发生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的事情,那个时候改革开放刚过十年,还没有互联网,也没有手机,没有东京热,也没有加勒比。

那个时候天是净净的蓝,云是洁洁的白,水是澄澄的清,就连街上来来往往的男男女女,他们脸上的笑,也彷佛是附着一层处女膜,阳光下,映着纯纯的白。

只是世间万物就是这样,天使因恶魔才有了她存在的意义,黑衬着白,日与夜相纠缠。

我爱过晨,这是确信无疑的,晨应该也爱过我,我说「应该」,是因为人心总要隔肚皮,虽然我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把握她爱过──很多时候,对方的心思不能凭感觉,不能凭语言,也不能凭表情……我的意思是,她妈什麽也不能凭。

活到现在这个时候我已经遇见过了太多的谎言,比如前一阵子我曾眼含热泪信誓旦旦的跟某个女人说我爱她,可只用了一泡尿的工夫便意识到自己只是在做着一次深层次的自我催眠。

我与晨之间那不太美满的结局应该要归罪於我,当然,这里我之所以这麽有担当,也许只是因为这样说会让旁人隐约觉得我这个人还不算太坏──我其实是个人渣,我自己当然清楚。

回过头想,其实,当那天下午那把刀插进武的肚子里时,我就明白了,我与晨的爱情在那一刻已经身受了重伤。

我仍清楚记得那个周日的早晨,那个简陋的卫生间,晨对着镜子刷着牙,小嘴上沾着白沫,小脑袋一晃一晃的,哼着当时的一首流行歌,像一朵无忧无虑不知世间疾苦的小天使──即使是过了这麽多年,哪怕记忆里她的翅膀上总是沾满了精液,我仍然坚信,「天使」这个词就是为晨而创造的。

晨让了让,让我拿自己的牙缸,我没拿,直接从背後抱着她要吻她的脸,晨扭头躲开,含着满口的白沫唔唔说:「不要!

脏!

刷完牙!

我不理,坚持要亲,她小嘴一哝,偏头在我脸上亲了一小口,把半嘴的白沫子涂到我脸上,哄孩子一样的说:「啊小宝宝,听话!

我们交往的那一年多,这样温馨的场景几乎天天都有,哪怕是我闹脾气或是她大姨妈来的时候,可我记忆里留下的并不太多。

其实,「遗忘」并不是件坏事,相反却是这世上最可爱的东西,它能让人们有勇气继续活下去,无论曾经历过多大的苦痛。

我一边刷着牙一边侧脸瞅着晨,晨两只小手合在一起,正缓缓揉摊着手心里洗面奶,越揉越慢,慢慢红了脸,停下不动,过了半晌,看了眼门口,又低下头,说:「你能不能再跟武说说,他们刚在这里面作……又没关门。

「嗯?又看到了?……先敲敲门确定里面有没有人不就得了?」

「这次我敲了!

」晨鼓着嘴,有些生气:「他们没应声!

我抱着她,「宝宝,宝宝」的叫着,又哝着声求她:「我们睡一屋吧,让他俩一屋,这样大家都好……好麽?」

晨红着脸,低着头,想了半天说绝对不行,说你会干坏事的。

过了会儿又压着声音说:「……再过一阵,好麽?」

那是个晴天,周日,在武的建议下,我们四人去爬城市近郊的一座小山。

我们四人同校,一所普通的理工大学,我,武,晨三个人同班,建筑系大二,武的女友楠大三,英语系。

武是本市人,可他一直住学校宿舍,上个月一次酒桌上,武建议我们四个人在学校外面合租个房子住,说是他一个亲戚的老房子,价格很便宜。

晨也同意了,她是个娇娇女,宿舍人太多,据说还有一个打呼噜的,她经常睡不好觉,可她死活不同意我跟她一个屋,非要我们两个大老爷们一屋,她们两个大小姐一起。

晨是个很保守的女孩,她的初吻是我在一番艰苦卓绝的奋斗之後才死磨硬缠讨来的。

班上女生不是太多,质量也很不靠谱,按当时男同胞私下里的话说,全世界的霸王龙都跑到我们班里来了,於是晨这只小羊在里面就显得尤其的夺目。

班上二十多个男生里,武是第一个追求晨的,开始一阵子,晨也没什麽表示,给她的小礼物也收下了,有天晚饭後在我们男生的嘻笑里还给武约了出去,可自那天以後,无论武如何纠缠,晨铁了心的不再理他,私下里有传言,说是当天晚上武太心急,在大街上就对晨动手动脚,结果给挨了一巴掌。

我在班里,是个不起眼的男生,当然,如果能再诚实一些的话还需要在不起眼前加个非常,长相一般,头脑一般,学习一般,家境更是一般。

再加上高中那会儿有过一段非常尴尬的初恋,所以大学那会儿在感情方面实在是挤不出什麽自信,与晨交往,最初还是她找了个藉口让我陪她去一家新开的美术专用店买水粉、水彩一类写生用的颜料,说她不知道门,当时我也没联想太多,可当晨第二天红着脸说要请我客答谢我的时候,我脑门上像忽的给爱因斯坦撒了一泡尿变得比第一天聪明了些。

其实,无论长相,身高,家境我跟武都要差很远,据说武的老爹是某个药厂的老总,姥爷还是中央里不小的一个官,武是系里篮球队的头号得分手,今年又进了校队,人帅球也打的好,学校里倒追他的女生一大片。

一直就不明白,为什麽这样优秀的男生晨都不要,偏偏又会喜欢上我,曾试探着问了她好几次,晨一直笑着不说,最後逼得没办法,就哄孩子般的说我是她一直以来梦里的白马王子,说第一眼就看上我了。

那座偏僻的小山,风景确实不错,只是我们以前爬过,本不想去的,想趁好不容易的周末多跟晨过一下二人时光,好趁热打铁多爬爬她的两座小山好争取能一举攻下她的谷地,可实在架不住武的软磨硬泡──武好体育,好锻炼,爱爬山,可能跟家里打小的熏陶有关,他爸当过兵,据说还打过越战。

去年的全校运动会,武一、二百米都得了第二,铅球也得了个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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