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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没有背吉他的那隻手挥了一拳,「跟你认识那么久,你居然还不了解我,真想哭。
」
「因为没让你吃到布朗尼……」
「我是会记恨那么久的人吗?」他要是说会,马上再赏一拳。
「好啦,下次一定帮你留。
」
「再没有就走着瞧!
」
「耶!
我就知道可爱的苡橙对我最好了。
」
解读到我的善意,他作势要过来抱我,我立刻举起手肘阻挡,「少噁心巴拉,去去去,走开。
」
「我帮你拿吉他,苡橙大人!
」他笑咪咪地帮我背吉他,微笑都快要裂到眼角了。
看着他帮我背吉他的背影,我忽然想起高中那时候有人误会过我们的关係,当时也是他背着我的吉他一起走回家。
隔天到学校就一堆人问我是不是和他在一起。
或许是从小一起玩到大,可能小时候多少也喜欢过吧,但是长大以后,相处的时间久了,孙世杰就好像家人一般,面对他我并不会心跳加速。
虽然我们对彼此没有爱情的感觉,却有一个算是蛮荒谬的约定。
高中我失恋那次他也失恋了,我们伤心鬱闷地跑到超商外喝了一整晚的酒。
他听我骂学长,我听他抱怨已分手的女友,最后喝得有点多,他霍地悲从中来地说,万一再也没人喜欢他怎么办。
听了之后我既生气又觉得好笑,一个不少爱慕者的人居然对没半个爱慕者的说出这种话,分明想要让我更难过。
后来他又说,如果到四十岁我们都没结婚的话,就一起过一辈子吧。
我则反问,你是清醒的还是醉的啊,万一你之后赖掉怎么办?
他马上去跟超商店员借了纸笔,在纸上写下约定内容,然后签上他的名字后给我,「白纸黑字!
签吧。
」
顿时我有点犹豫。
对我来说,这承诺好坏各半,好的是有人可以相伴到老,坏的是我实在不想当孙世杰的老妈子!
他的卫生习惯差到一个不行,衣服如果没有孙妈妈帮他洗的话,他根本不知道要洗,帮他洗好了却也不懂得收,帮他收了也不懂得叠好放衣柜,而是直接全部塞进去。
对我来说,这很扣分!
如果真的在一起,我可能每天说最多的话就是「孙世杰臭衣服脱下来拿去洗」、「孙世杰衣服叠好再放衣柜!
会皱!
」喔,光用想的就好恐怖!
但,我还是用原子笔写下名字了,因为习惯可以改,可是等到我四十岁,照顾我的人……就很难找了。
#好想再感受一次跳动的频率,就算是痛也没关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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