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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现在此的原因,是为了协助你。
而你依旧保留下许多不愿让我知道。
其实打从检验信函起,我就憋了一肚子疑问。
那些人只要不是瞎子,都知道站着的四人里总有俩个是假冒的。
而这种只需要动动手指便能釐清的事,却以官僚的作派,反将伉俪驱逐走了。
那时的我犹如在玩游戏,开局便下了把烂招,按说难以为继,结果却什么都没发生。
跟着你禁止我去膜拜木雕,又呵斥我乱举水杯,表面看是你不想我出丑,实际还是担心会被人注意到自己,因为我们长时间在攀谈。
我觉得你对这里很熟悉,并不像普通的蟊贼那般观察地形预排路线。
我只想告诉你,我能帮你。
既然你为不确定因素在豪赌,不如将赌注押多些在我身上。”
在这之后的十多分钟里,Leeann没再说过一句话,我借着这种沉默,假装往会场的另一头过去洗手,打算近距离看看奥地利大妞。
结果那正是法鲁克斯,穿着一套白色的校服西装,与旧照片上分毫不差。
至于那名女接待,我也看清了她的名牌,R字打头。
想着我在口袋中摸索纸笔,打算抄录下来,以免日后遗忘。
结果碰到个圆滚滚的东西,那是天鹅绒。
一切污泥池子前揣在身上的东西,包括打火机和便签本,全都被我带进了这个魔魇。
我不由感到意外,回头扫了女人一眼,见她正目光呆滞地看侍者分盘,显得若有所思。
回到坐席后,Leeann推了我一把,问适才为何同她说那些话,是否偷偷在返金线里做调查?我只知心电可以被用来代替对话,却不知它还有其他功效,便摇了摇头。
女人自然不愿相信,说不论用过与否,别再有下一次,那会让翡翠之华立即查觉,因为他根本不是人类。
见我想也不想地点头,她担心口是心非,终于决定分享些咨询,以免我动歪脑筋深究。
她所要盗取的这件金箔羽衣,名唤伏琳沙,是印度兴都库什山南高地土邦国公主的名字。
这东西看似金银织成,其实并不是贵金属,而是从一种叫做地角蝽的昆虫身上采集而来。
地角蝽的生活习性比较奇特,它们捕食与自己体态接近的昆虫,通常一只够它们吃上一整年。
因担心被其他同类抢夺,蝽虫体内会产生凝胶状的分泌液,将食物虫尸顶在脑袋上行走,随着日积月累,最终会结成粪土色的带甲硬球。
当地人采集这种东西,收拢到一定数量,会将它们投入燕子血中熬制,从中提炼出可塑性极强的类金属。
通过反复锤炼打成薄片,就能变为上等的材料。
由于这种东西特别稀少,要编织一件羽衣需要准备几十年,往往公主出嫁都等不到完成的那一天。
因此,以当今的价值观,只能说凡属一种亚文化,有成品拿来展览不错,没有也无伤大雅。
而在十二世纪末,在这个小国诞生了一个名叫伏琳沙的公主,自降世起便是既聋又哑,背上还驮着一对贝壳,活像只巨型蜗牛。
宫中之人都觉得她是妖怪,王公便一早喝令丢去谷地自生自灭。
她的生母于心不忍,将其偷偷藏匿在山洞之中,每隔一月便寻机来投食。
就这样抚养了几年,有一日王后来到洞中,突然就找不见她了,但见岩壁中央结出一个肉茧,彻底干透后破裂成粉,从中掉出个女孩来,活像毛虫化蝶那般。
这样的肉茧风化了又结,结了再风化,前后经过几次后,终于公主出落得貌若天仙。
见女儿已不再是爬虫模样,王后打算将她带进宫中留在身旁看顾,毕竟每每跋山涉水上山洞十分不便。
而后王后使唤亲信,借口说是市集上捞来的贫苦人家卖身丫头,入库充作侍女。
结果没过多久,她就被王公在游园时相中,而成了妃子被纳入后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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