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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傲?自豪?
总之,无法言喻,很**,不反感,还有点小开心……
她私以为,这大概和颜有关。
麦克后,莫扬做了个“安静”
的手势,摸摸嗓子轻咳一声:“你们即将听到一万欧都未必能买到的现场版歌声,我衷心为你们感到荣幸。”
诡异的寂静一瞬后,人们立刻喝起倒彩,而这边的动静也引来了更多人的围观。
“好了,要唱歌了。”
他冲姿仪眨眨眼,拨弄几下琴弦,开始清唱起来。
居然是首z语歌。
在场中人能听懂歌词的绝对不会超过一只手。
——真是个自大狂!
唇瓣微抿,姿仪干脆找个凳子坐了下来。
他的演唱会一票难求,每每举办一场又是场馆又是灯光又是赞助商,麻烦得很。
此时难得露天表演,机不可失,不听白不听。
至于“我喜欢的姑娘不但喜欢亮闪闪的宝石,她还很好吃”
……
哼!
似是配合y城的浪漫多情,他的z文歌很是活泼,讲的是情侣吵架的趣事。
因为多瞄了路边的美女一眼,女生把同居男友的东西全都扔了出来。
男孩儿佯装潇洒的转身离开,之后却假装无意的频频从女友身边路过,眼见对方仍然不理自己,他摆了心形蜡烛表白,却被突如其来的大雨浇灭,送花道歉却从花蕊中飞出蜜蜂,无计可施下只好偷偷去喂女生养着的流浪狗,——这是他的早期作品,名字叫做《汪汪汪》,每隔两句都有一个“汪”
,在当时还小火了一把。
不过后来,他的名气越来越大,唱的歌越来越多越来越杂,这歌便渐渐没人听了,现在再唱居然鲜有人知。
莫扬的台风和临场应变能力全是一流,气氛很快被他调动起来,姿仪预想的因为听不懂歌词所以调头走掉的事情完全没有发生。
看着一群人听着自己不懂的歌词拍手跟着他一起“汪”
,她有点好笑,又莫名有点感动。
有的人天生自带光环,真正的才华永远不会被埋没。
所谓巨星,并非站在舞台上才受人瞩目,而是舞台有他,才因此被瞩目。
这首歌很快结束,手指一动,他却没有延续活泼欢快的风格。
接下来是一首翻唱,大名鼎鼎的《istayinlove》。
临时听众们正打算继续手舞足蹈,很多人的手臂扬起还没放下来,就被他的无缝衔接惊得怔在了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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