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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他父母的疑案!
不过,对于小透和他在雷家的这一段情愫,还未了结;七年之后,追命又回到小镇,得悉雷家二少爷已近娶了七个妾侍,而小透听说是因为受尽凌虐,因而悬梁自尽。
他那时候,已当成了霹雳县的捕快,正要着手调查“味螺镇”
雷家的一宗案子。
他常去小透坟上拜祭。
事实上,小透那孤伶的墓坯前,也只有他常来伫立。
他常默立良久,并在墓边的小树上,刻下了几个字:
“得之,我幸;
失之,我命;
如此──”
下面没再镌刻下去,不知是为了什么?也许是因为心烦,也许是因为已经酒醉,也许是太伤心,镂刻不下去了。
大家都以为下面该是“而已”
两个字吧。
少年追命 … 第三章 秋天的粗话
每个人的过去都总会有一些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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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追命而言,过去的事,都是“追”
字:追忆、追求、追踪、追杀、追捕、追悔……
常听到年轻人口口声声说无悔,追命都只一晒置之。
一个不思精进、不反观内省、不承认错失的人,当然以“无悔”
为荣了。
每个人的一生里,都总有些可悔该悔的;有些小悔,总是表示自己继续成长……
成长是好的,但成熟时则就快要烂掉了。
──对追命而言,乍听小透嫁人的噩耗后,他整颗心都快要烂掉了。
他离开了伤心地。
他去流浪。
经过一山又一山,一乡又一乡;他没有了斗志,一如他相貌般的落拓着、落魄着,而且仍不忘喝他的酒,也照样的打抱他所不平的事。
他那时候,武功并不算太好,只在服侍雷家两位少爷跟随“旱天雷”
雷重学武的时候,他才偷学了一点功夫。
他悟性高,虽是偷师,但也学得比雷家少爷好。
他也腾出点时间,在夫子雷轻教两位少爷念书的时候,他也识了不少字,读了不少书。
他勤奋,所以比雷家两位少爷加起来都学得更多。
他天性好打不平,所以纵在流浪飘泊之际,遇不平事,总要插上一手。
温约红曾经告诉过他:“做一条顶天立地的汉子,就是要做顶天立地的事。
我不是。
我懒,好玩,就爱喝两杯。
所以我只做一个只求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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