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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还和妇人搭讪:“嫂子,兄近来是喝的米酒还是谷酒?”
“他呀,再也离不得谷酒啦,一喝就是一马桶。”
妇人半自豪半嗔怪道,“醉了还发尿癫,两阳河里他扔的碗,用皮箩都装不完。”
“两阳镇的男人嘛,不甩几只碗,还算汉子?”
丁亦举自然顺着妇人的兴致。
两手却并不停歇,錾子尖“滴滴滴滴”
响得脆,蚕子吐丝般在碗底吐出极隽秀的字。
正宗柳体,比用毛笔写在纸上的还有味。
再从身上取下小墨盒,用手指蘸了墨,去碗底一抹。
那墨据说是调了锅底灰的,抹在字上,字就清清晰晰现在那里,再也褪不掉。
丁亦举就这样,每天从碗厂里挑碗出来,自邵阳卖到衡阳,再自衡阳卖到邵阳,城镇乡村到处跑,那销路倒也蛮不错。
每天自然要从谷酒店经过。
自然要去箩筐里取了宽口大碗,用衣袖揩揩,让荷花嫂舀满,蹲在青石板台阶上喝,喝毕留碗于柜台上。
日日如此,从无例外。
丁亦举在谷酒店喝的谷酒无以数计,留下的碗也没办法数清,但丁亦举竟从未给荷花嫂号过碗。
丁亦举意识到这一点之后,就极想给荷花嫂号一筒碗。
“想号就号吧,随你。”
荷花嫂在柜台里面说。
那丁亦举就取出一筒宽口青边碗,一只一只夹在腿间錾。
錾得极认真,握錾子的手鼓着青筋。
錾子尖在碗底犁出的瓷屑,被清晨的阳光舔着,那般闪闪烁烁。
那一阵,店里酒客多,但荷花嫂却停了手中活不做,一直站在丁亦举身后观着。
她觉得丁亦举号碗的姿势很耐看。
前面九只碗,錾得快,号的是王老二的字。
最后一只,丁亦举号了蛮久。
号就后,荷花嫂接过手上一瞧,是一朵花,还有几片阔叶托着哩。
线条虽简洁,却清秀活脱,有一种逸远的韵味。
好雅的一朵荷花!
荷花嫂的眼角就瞟一丝妩媚的笑,米豆腐般细嫩的脸艳丽起来,就如荷花那样娇美。
接下来的几天,丁亦举都不用在谷酒店留碗,荷花嫂天天用这只号了荷花的青边碗给丁亦举舀谷酒喝。
丁亦举的酒便喝得更急骤。
喝毕,还要端详好一阵,仿佛要把碗底的荷花也吞进肚去。
也怪,用这只碗喝酒,丁亦举身上的血就流得格外快,卖碗时,劲头异常足,那吆喝声越发地洪亮动人。
当然,这碗也只给丁亦举一人用,丁亦举喝过,荷花嫂就洗净,收进碗柜最里头。
逐渐,两阳镇人就对这只碗起了闲言碎语。
说早就看出丁亦举不是好角色,要不当初就不用柳体替人写大字报,如今也不挖社会主义墙脚,把厂里的碗倒卖一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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