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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培风火速赶回,上楼取了全部家当后,立即出门物色能开间武馆的地方。
这条街拢共就这么大,没费什么功夫他就寻到一家戏班。
“有人吗?”
杨培风“咚咚”
敲门,却半晌不见回应。
这时,隔壁衣店内有位大娘探出脑袋,喊道:“没人,我们这里没人看戏,很早就散了。”
杨培风想起来了,自己身上穿着的青衣就出自对方之手,不久前托少年买的。
少年当时喋喋不休,吹嘘王大娘绣工多好多好,小镇里远近闻名独一份。
事实的确如此。
他认真询问道:“请问王大娘,这院子如今在谁名下。
我想买。”
王大娘略微迟疑了一下,“是那边,酒铺新来的杨老板?”
杨培风轻轻点头,“是我。”
“哦!
我说呢,谁这么财大气粗。”
这位王大娘遂露出一副理当如此之色,如实告知道:“去年李班主赌钱,把院子和家业都抵给了小沈,你找他问问去。”
杨培风吃了一惊道:“又是他?”
王大娘嗤笑道:“那不然,七房坪镇就出了那一个小畜生,回来没几年,赢了半条街。
衙门里也有他的人脉,无法无天的。
能与你和和气气做生意,烧高香吧。”
杨培风微微欠身:“多谢。”
王大娘口中的“小沈”
,就是赌坊老板、卖他酒铺的青年男子。
和老掌柜沈隗同一个姓,名笠。
沈笠。
杨培风环顾四周,确定隔墙无耳,方才笑吟吟向王大娘走去,压低嗓音求教道:“杨某初来乍到,敢问大娘,那沈笠究竟是何来头?小镇本地人?”
王大娘没啥好避讳的,坦言道:“是沈家沟的人,出小镇走半个时辰就到,他的父母与我老相识,都是田地里讨饭生活的实在人。
沈父沈母老来得子,娇惯的很,是以他生得白净好看,后来被过路的贵人相中,收做书童。
再后来,那贵人好像更贵了些,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他年纪轻轻就已衣锦还乡。
也就这两三年的事,弄得镇子里很多人家破人亡……”
杨培风闻言不禁喟叹道:“当真好造化。”
这么个穷乡僻壤,竟能偶遇贵人,不是命,还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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