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书屋

第24章 逼问小chu生(第1页)

天才一秒记住【长江书屋】地址:https://www.cjshuwu.com

白潇进行了一番对法律适用的论述。

观众原本都觉得特别有道理。

但接下来何志皓的反驳,让观众又摇摆不定了。

法官道:“何律师,对于原告律师所陈述的,你是否有异议?如有请说明理由。”

何志皓回:“有异议!”

“审判长,我申请先对被告人进行发问。”

法官:“准许。”

何志皓对蔡何说:“被告人,我要问你一个问题。”

“希望你如实作答。”

蔡何一副很乖的样子回:“好的。”

何志皓问:“被告人,你把棉棉扔进水缸里不让她出来的时候,你知道她会死吗?”

蔡何平静地回:“知道。”

何志皓接着问:“当时你觉得棉棉什么时候会死。”

蔡何回:“我觉得她呼吸不过来马上就会死。”

蔡何说完之后,何志皓满意地笑了。

何志皓继续说:“审判长,我对被告人已发问完毕。”

“被告人在生日当天对棉棉的杀害行为已经完成。”

“至于棉棉第二天的死亡其实是生日当天杀害行为的结果。”

“这个结果应当归咎于生日当天的杀害行为。”

“而不能归咎于被告人第二天的不作为。”

“刑法上要构成犯罪,就必须主客观一致。”

“也就是被告人主观上要认识到他的杀害行为让棉棉第二天还处于危险当中,也就是被告人要有棉棉第二天才会死亡的主观认识。”

“客观上棉棉在第二天死亡。”

“只有同时符合以上两点,被告人才构成犯罪。”

“显然,本案是符合客观要件,但不符合主观上要件。”

“事实上,经过询问,被告人刚刚说,他把棉棉扔进水缸里的时候觉得棉棉马上就会死。”

“也就是说被告人,没有认识到棉棉是死于第二天的。”

“被告人不是医生、法医,他不可能认识到、能够推算出棉棉时间。”

“就连我们普通成年人都无法推算一个人的死亡时间。”

“更何况他只是一个总角岁的孩子。”

“我们也不能要求一个总角岁的孩子能够认识到这一点。”

“既然被告人无法认识到棉棉死于第二天。”

“那么被告人就不具有在第二天把棉棉救出来的义务。”

“综上所述,被告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院院长和刑庭庭长此时也在办公室观看庭审直播。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乱世情歌:农门女将我的狗狗公司闻名世界影后重生:厉先生撩妻成瘾懒妻教育得当,三胞胎有事就喊爹师妹疯癫一笑,对方生死难料全能影后的花式撩法传奇篮神美好生活从六零年代开始绝色占卜师:爷,你挺住!太古神王重生之都市邪仙异世界:狼人领主,我靠魅魔发家快穿之路人不炮灰枭门邪妻(系统)当幸运值为max时我的未婚妻是主播韶光艳特种岁月魏武侯穿成窝囊小姐的贴身丫鬟我和大圣是兄弟极品捉妖系统明婚暗恋武林店小二神农别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