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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选择留在s市的原因,一是因为在s市上的大学,对这里比较熟悉。
其二是因为在这里的朋友很多,后来的沈凡暂且不说,萧哥就是其中一个。
我问过顾小风想去哪个城市。
他说“有你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城市。”
我被他肉麻到了。
萧哥是南城一带出了名的□□,做事精明果断又讲义气。
认识他也是一个偶然。
那时还没遇见顾小风,我就是普通的大学生做学生该做的事。
有天晚上宿舍聚会,他们吃完饭就说要去唱歌。
我晚上还要查资料准备第二天的演讲,因此我就先回去了。
回学校的路上看见有一个瘦瘦的男生手捧着一个盒子站在路边,盒子上写着“出售刺猬一只。”
我当时看见有刺猬觉得挺新鲜的,于是走过去看看。
“多少钱?”
我问,能养只刺猬我觉得不错。
“你愿意接受它?”
他目光迥迥的看着我。
“摁,刺猬也挺可爱的。”
我看见盒子里的小刺猬正在打转。
“摁摁,刺猬很可爱的,它叫刺刺。
我跟你说哦,它平时很好动,就像现在一样走来走去。”
他手舞足蹈的比划着。
“我看你很喜欢它,为什么要卖掉?”
我看他确实喜爱这只刺猬,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要卖掉。
“我男朋友不喜欢它,他常常欺负刺刺,我叫他不要再欺负了,他不肯听我的,他还说要把刺刺吃掉。
所以我想给它找其他的主人。
我把刺刺送给你,你帮我好好照顾他哦。”
他说他男朋友的时候我就吃惊的看着他,只是没想到他说的那样随意,好像理所当然一样。
这个卖刺猬的男生叫伟维维,他叫我留了电话,他说他要常常来看刺刺。
我当时就想哪个男的那么强势,连一只宠物都不愿意自己喜欢的人养着。
所以当伟维维带他的男朋友来看刺猬时,我有些不待见。
萧哥是北方人长得计较粗狂,一米九的样子更显得高大。
因为伟维维来的次数比较多,我后来决定把刺猬还给他。
他表情慌乱着急,他说“你不要不要它”
然后啪哒啪哒开始掉眼泪。
我也被他吓着了,刚想去安慰他,正巧他男朋友过来,以为我欺负了伟维维,伸手就来了一拳。
事后他知道真相,很豪气的说“嘿哥们,咱们不打不相识,老子欠你个人情,以后有什么事直接来找我。”
一来二往我们也就相识了,我认识他时他的组织正在慢慢洗白,他说“老子是有家室的人了,就想给他个安稳的家。”
后来我们成了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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