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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悄悄的林野,突然「飘」出个百草霜色的男子,悄无声息,落在雪粒子面前。
身影比雪粒子高出一个头,一丈的距离,黑夜中,雪粒子能清楚看到他脖子上的刀伤。
很深,几乎要触及主血脉。
「这是血脂膏,涂在脖子上。
」
接着甩过来的小瓷瓶,宇超顺从地谢过她。
心里却想,她为何要给自己,这顶级刀伤膏。
要知道,血脂膏,主产自西域密族,并不是有钱,就能买得到。
就算是雪粒子这瓶,也是几年前,她率领天兴会的人,到西域开疆拓土,无意间得到。
「不要多想,上次江南白衣道拍卖行,你救过我,现在我把血脂膏给你,也算扯平。
」
恩怨分明,不欠人情,是她雪粒子的为人风格。
「属下不敢,保护小姐,是属下责任。
」
「小姐?」
雪粒子微不可见,一声冷笑,但宇超还是听到了。
小姐,对她来说,并不是高家贵族的敬称,而是一个身份的象徵,时刻告诫她,自己是被庞太师收养,才能活到这么大。
也时刻提醒她,泥泞恶臭的过往。
「张追星被邹欢弄了出去,看来想用张逐月弄死邹欢,已不大可能,明天直接了结张逐月。
」
受了伤,只要没死,一样也需要做事。
这是太师府丶天兴会的规矩。
「属下现在就去办。
」
无皮女尸案,再次开审,太医作为证人,出堂,为此,他和自家耋耄之年的父亲,大吵一架。
父亲让他,安安心心在太医院做事,别惹什么岔子。
就像上次京都鬼人事件,若是太医也听从唐诗的意见,以毒攻毒,说不定,解决鬼人事件的英雄,就是他这个太医儿子。
可惜,他这个傻儿子,一心掉在医书眼儿里,脑子里缺根筋,以为天下都围着他转,自以为是,一意孤行。
这次无皮女尸案子,他也非要一口咬定,那具被扒皮的尸体就是唐家小姐,唐诗的。
朝廷中谁不知道,屠灭唐家满门的,肯定不是邹欢。
可是谁又敢,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站出来指正,说邹欢是冤枉的。
就算是她青梅竹马的顾承平,也只是绞尽脑汁,帮她翻案,绝没有在朝堂上,多说一句,邹欢是被人陷害。
但偏偏,他这个太医儿子就是一口咬定,被扒皮是唐诗。
可如果,真的按他说的那样。
那当初,顾承平「逼死的」,就另有其人。
那这背后牵扯的势力,盘错交杂,岂是他一个小小太医,惹得起的?
「太医,你说郊野发现的无皮女尸,以及草地中发现的人皮,是唐府千金唐诗的,可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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