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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将近三年时间,他和老道士混迹江湖,过得很是惬意自在。
他们没想来京城,因为不觉得会是京城的富贵子弟,因为太远了,那条河上游百里之处便是三江汇合口,汇合口继续往北千里那么远,才是京城。
那么远的距离,他得多命大才能活下来?
倒是事实证明,他也确实是非常命大,被急流卷走一千多里,居然没有死!
霍寒沉着脸道:“你腋下有一颗红痣,臀部有胎记……”
霍寅:“闭嘴!”
霍寒冷哼道:“红痣没掉,不过黑青的胎记颜色淡了,你要是不相信,可以让大嫂来看。”
霍寅:“……”
门外老国公和老夫人杵着拐杖赶到了,老夫人喜出望外道:“没错啊没错啊,甜甜,你脚底板也有一颗黑痣,你左脚左膝盖下,藏在腿毛中,有三颗黑痣……”
越说越离谱,一点都没有了!
霍寅正要说什么,听到了小孩子的声音,他看向外面,就见两岁多的小男孩被打扮成福娃,水灵灵的大眼睛,扑在门槛上往里面看,几个月下来,小孩与叔叔生疏了,也不会再叫叔叔是亲爹了。
小孩身后,一袭绿色罗裙的年轻秀美女子缓缓露出了身影,她整体给人偏弱的感觉,就话本里形容的弱质芊芊的女子,五官各个来看不是绝对精致,但一眼看去又觉得非常的美。
霍寅那翘着的一郎腿立马放了下来,他心中嗷嗷叫,这就是他那老婆?
没人告诉他,她这么好看呀!
霍母心头满是心酸,她如珠如宝的儿子心目中,她不是最重要的了,它住进了另外一个女人。
他们以前没见过徐清鸳,霍寅那会闹着要娶一个渔家女,当然他们认知里她必然长得很好看,如果长得不美,绝对迷不到霍寅,只是他们以为渔家女就那样罢了。
小孩现在还只有一个小名,叫火火,因为他出生在最炎热的夏天,他出生那天正是大暑来着。
“娘”
小孩声音软软的,奶声奶气的,这几个月,小孩成功攻略了所有长辈的心田,继承了他爹小时候‘甜甜’的小名。
就霍母和老夫人会叫他甜甜,老国公和霍父会叫他火火,他都习惯了。
“小甜甜,快来,这是你爹爹。”
老夫人这话一出口,不仅是霍寅无语,霍寒也很无语。
但小孩很害羞,躲在娘身后,拽着娘的优秀,偷偷往里面看。
他还记得叔叔,但有点生疏了。
这个陌生的叔叔,有点眼熟?
霍寒深呼吸一口气,他的婚事已经黄了,大哥大嫂否极泰来,应该不会再出问题了。
“火火,还记得三叔么?”
老国公有两个儿子,此次一直外放为官,所以霍寒在兄弟之间排行第三,他还有一个堂兄和两个堂弟,过阵子,两个堂弟要回来考科举了,而堂兄早已外放为官,带着妻女上任去了。
徐清鸳牵着儿子的手进了屋,小孩从娘身后探出头来,看了看叔叔后,然后一溜烟跑过来,扎进了霍寒的怀里。
去年霍寒离京前,他一直叫霍寒是爹,现在长大了几个月了,有点生疏了,又真正理解了叔叔不是他爹,所以叫不出口了。
霍寒蹲下-身抱着他,小孩坐在他大腿上,又问:“火火这几天在做什么呀?”
小孩扑闪着大眼睛,兴奋道:“看蛇蛇!”
因为口音的问题,霍寒和霍寅都没有听得太清楚,霍父满眼都是笑意道:“是去磨盘子街看那条黑蛇去了。”
小孩兴奋的不住地点头,他们上午九点过后,太阳出来后,就散步似的走了过去。
就这会子,磨盘子街街尾,柳树下的石磨那里,黑蛇就盘在石磨上懒洋洋地晒着太阳,周围很多人围观。
立春后,天气明显不一样了,如果是出太阳,大蛇就溜出来晒太阳。
先前是在房顶上,会来到这个磨盘这里,纯粹是闲得发慌的江湖人来看它,屋子里呆不下,就来到了空旷的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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