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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啊,为什么不选有我的那一张。”
一个人气鼓鼓的说,她重重坐到小令身边,带起一阵气流。
我偏头看去,片刻后才认出她竟然是简乐乐。
高三结束后,成绩中下的她自然是没能考上本科,好在家里有些钱也有点人脉关系,便去了首都念专科。
自那以后我一直都没有再见过她。
大一暑假的高中聚会我因为有事而没能参加,所以到了隔年春天,我才在莫小令嘴中得知原来她竟然已经和方擎分手,和另一个同校的男生交往了。
说是异地相恋太过辛苦,不能天天相见的感情果然还是维持不下去。
我听后沉默了许久。
怎么能因为身处异地,就分手呢?方擎那么优秀,简乐乐应该知足才对,怎么可以变心。
那时的我忘了,自己恋慕且触摸不到所以才心心念念的,不代表别人也非得珍惜不可。
简乐乐拥有了一段和方擎共同度过的欢乐时光,于她于方擎,已经是美好的回忆。
和平分手,其实并没有给双方带来多少伤痛。
是我自以为是了。
而我也是因为从未拥有过,才一直把方擎放在心底最重要的位置上。
搞不好如果拥有过,我就不会那么在意了。
就像隔壁商业街一家小店里的连衣裙,没买到时我天天想时时念,觉得它是世界上最完美最适合我的裙子,待好不容易存上钱买下来了,却突然发觉,它怎么变得和我之前看到的不一样了。
颜色没有那一件明亮,剪裁没有这一件细致,款式更是过时,总之处处能看出不妥来。
人啊,最喜欢的,果然是从未得到过的。
心下五味陈杂。
莫小令瞥了眼嘟嘴抱怨的简乐乐,“你也不想想,新郎会在结婚典礼上放自己和前女友的合照吗?如果方擎放了,他才真应该去看脑科。”
简乐乐咕哝一声,沉默的喝起了酒。
莫小令是闲不住的,见简乐乐很是郁卒的样子,立刻奸笑了一下,眼中闪烁着八卦之光,凑到简乐乐身边,“唉唉,一直没好意思问你,当年你和方擎真的是因为人在异地才分手的?方擎这么个潜力股你还真舍得放手啊。”
简乐乐白了她一眼,“年轻时候不懂事,现在后悔有什么用。”
说罢,她举起一杯啤酒猛地灌入口中。
她脸上的表情倒真是有几分后悔,但其中并无痛心。
也是啊,这么多年了,对年少时恋情的感觉,大概早就平淡下来了吧,现下更多的,是对过去那份单纯的怀念。
哪里会有那么多像小说中那样撕心裂肺的初恋呢?
花季雨季中的我们,会因为篮球打得好而喜欢上一个人,会因为功课优异而仰慕上一个人,更会因为无意中的一个错身、一个眼神、一次小小的交集,而丢掉一颗心。
心动的瞬间我们还是懵懂,所以日后才会忍受不住孤独和寂寞,寻找另外一份寄托。
我不也是这么喜欢上方擎的吗?
高二那年暑假我们提前开学一个月,为的就是争分夺秒的学完高三课程,以便之后有更充足的时间复习迎考。
那年夏天多热啊,从家骑车到学校,不过十几分钟的路程就差点把我给烤干了。
坐在拥挤的教室里,墙壁上的电风扇一点都不管用,还发出吱吱呀呀燥人的声响,我恹恹趴在位子上,昏昏欲睡,任凭汗珠一滴滴从腮边滑落。
大家都是被酷暑折磨得半死不活的样子,只有勤恳的生物老师在讲台上挥汗如雨。
黑板上书写了一整版的板书,上头反着光,我根本看不清上面到底写了些什么。
老师停下笔,问,“有谁知道这题的答案是什么?”
听到有问题了,同学们才勉强拿出些力气,假装认真的思索起来。
但没有一个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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