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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到了公园一处比较偏避的地方,正欲往返。
一只大手忽然从身后堵住了我的嘴巴,我反抗不及被人摁在了草坪上。
“嘘...小妞,我劝你最好不要叫,把大爷伺候爽了,我就饶了你的小命儿。”
我脸朝下紧贴在草坪上,看不到偷袭我的人是谁。
但根据他说话的口气,我能笃定我遭遇了色狼,你大爷的,管谁叫小妞呢!
老子可是男人。
任凭我如何挣扎,男人的力气大得出奇,让我无计可施。
紧跟着,男人单手箍住了我的两只手腕,随后便用另外一只手脱我的裤子。
我笑而不语,天黑人烟少,能把我看成是女人,想必这位饥渴的大哥,一定被我的长发飘飘蛊惑了双眼,早知道给头发扎个小辫了。
说来也怪,这男人可曾见过女人穿一个大裤衩子在公园闲逛,这男人分明就是一个睁眼瞎。
就在男人准备褪去我的内裤时,我憋足劲儿大喊了一声:“大哥,我是男人,跟你一样都是带把儿的,你确定要这么做吗?”
男人忙碌的手顿了一下,我以为男人被我吓跑了,我的手腕也得到了自由。
岂料,男人再次向我伸出了魔爪:“嘿嘿...没办法,大爷我好久都没有开过荤腥了,男人我也照吃不误。”
男人坏笑一声,直接趴在了我的背上。
我拼尽所有力气,用胳膊肘狠狠怼了一下男人的小腹,男人吃痛,滚到草坪旁捂住肚子哀嚎不止。
我提上大裤衩子和内裤,翻身站了起来。
此时,我看清楚了男人的样貌,他不是总在公园附近游荡的流浪汉吗?一身破皮烂衫,脚上穿的还是两只干瘪的塑料瓶制成的简易鞋子,整个人脏兮兮的,几乎每晚我都能在公园看到他的身影。
尼玛,我竟然差点被一个流浪汉凌辱,我越想越气,干脆脱掉脚上的人字拖走到流浪汉身旁,展开了对流浪汉的一顿疯狂抽打。
直到把流浪汉的脸打得像一个猪头,我才渐渐释怀。
流浪汉哭求着自己的命运有多么悲哀跟不堪,明明就是一个四肢健全的人,却选择了颓废。
真搞不明白这种人,一天到晚都在想什么?你就是找一份搬砖的工作,也不至于饥渴到去强上一个男人。
当然,这些话若是跟一个流浪汉讲,简直就是对牛弹琴。
这让我联想到了世界各地的“苦行僧”
,他们以吃苦、挑战在恶劣环境下打坐、沉思为乐。
旗下要当属印度的苦行僧最为出名,他们会在恒河边冥想,饮用恒河里的水、甚至吃恒河里的腐尸,还有常年不洗澡,靠抽大麻来麻痹自己,把自己搞得晕头转向,还谎称是在跟天神对话。
流浪汉跟苦行僧可以说是两个极端,前者好吃懒做,用流浪征服自我,后者以艰苦条件折磨自己的身体,以达到某种精神的享受。
我没有权利去评判任何一个人,但有一点我能想到,流浪汉的精神世界跟苦行僧的精神世界有些类似,那就是他们一致认定的事情,就会在心里面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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