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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
传统看法认为,“刑”
字有两个来源,即《说文·井部》的“?”
和《说文·刀部》的“??”
。
“刑”
的基本义指刑罚、处罚,即国家依据法律对罪犯实行制裁。
在上古,刑罚多是以伤残罪犯身体和生命为主要内容的肉刑和死刑。
后进一步引申指对犯罪者所施行的惩罚。
最初可能与战争、杀戮等行为有关,源于古代
兵刑不分”
的观念。
《左传》:“罚叛,刑也”
。
后来引申为刑法的意思。
随着社会的发展,“刑”
字逐渐引申出各种具体的刑罚种类和方式。
如古代的五刑(墨、劓、剕、宫、大辟)等,不同的刑罚对应着不同的犯罪行为和处罚程度。
刑字不仅仅局限于法律上的刑罚,还可以泛指一切对错误行为或不良后果的惩罚。
从刑罚的实施需要有一定的标准和规范,后来又引申出
“刑”
字有规范、典范的意思。
“韩弊烦刑”
字面的意思韩非子最终死在自己主张的烦苛的刑罚之下。
这并不是说韩非死于自己制定的刑法之下,秦法并非是韩非制定的。
那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韩非本身就是法家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也是法家治国推崇者。
所以,韩非死于他主张的法家治国的理念之下,但实际上他是死于李斯对于他的才华,也就是法家着作和他的法家治国思想之下。
就像司马迁说的那样"
明知游说帝王之难,还写了部《说难》的专着,但他本人却逃脱不了游说君主的灾祸。
所以称为韩毙烦刑。
“何遵约法,韩弊烦刑”
,说的是两个着名的人物,一个是萧何,在刘邦约法三章的基础上制定了轻徭薄赋的汉朝律法,使民生得以休养;另外一个韩信却命丧于其推崇的法治理念上。
我们前面说过,最初中华的治国文化是兼容儒法道三家的治国理念的,韩非和一众法家人物,也为中华民族的治国理念发展和国家的繁荣昌盛做出了其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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