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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听……听殷尚读书时念到这么一句:云徐无心澹无滓,史君恬静亦如此,他还把那个‘恬静’的恬写出来给我看过,我觉得此‘恬’胜过彼‘甜’,恬静,安静恬然,取这名更像一位知书达理的女子,你说是不是?”
韦仲勤听得有些晕,他完全没听懂啊,不过又觉得金恬说得很有道理。
想必金恬以前跟着殷尚没少学字,他有些自愧不如,不过他并不自卑,接着扮演老先生,故作若有所思地点头道:“嗯,听上去不错,你还记得那个字如何写么,你能写下来,我就同意你改名。”
“真的?”
金恬立马接过笔,故意写下稚体字——恬。
“金甜?金恬。”
韦仲勤对着纸上的字反复念了几遍,颇欣喜地说,“好,以后我就叫你‘恬娘’,虽然听起来和以前一样,但我心里知道是‘恬静’的恬,意头更深远一些。”
他说完还照着金恬写的那个字练了起来。
金恬吃惊,他还懂什么叫深远,挺不赖的嘛。
当她看着韦仲勤一笔一画写“恬”
字时,她不禁暗笑,本来是韦仲勤要教她写字的,结果成了他跟着她学。
不过接下来学写韦仲勤自己和他家人的名字时,金恬可不敢再自己写了,耐心地听韦仲勤讲,再学着他写歪歪扭扭的字。
这一晚上下来,她写了好几页草纸的字,手都写酸了,韦仲勤还直夸她可以当女状元呢。
她很喜欢这种氛围,两人一起写着字,顺便聊着天,不经意间说出各自心里的想法,也算是沟通了。
她忽然觉得,两人现在还真有点夫唱妇随的感觉了,莫非这桩姻缘早已注定?
☆、满嘴火药
金恬如往常一般,起得算早。
她来到灶房准备和韦仲勤一起做早饭,却见锅里已经煮好了粥,灶台上还摆上了一盘子的玉米饽饽和新炒的咸菜。
金恬赶紧回自己屋里一瞧,见那张破木板已经立在了墙边,铺盖也不见了。
打开衣橱一瞧,发现韦仲勤的棉衣棉鞋都被拿走了。
金恬暗叹一声,韦仲勤到底起得有多早啊,天还没擦白,他就吃了早饭上了山,他似乎把她编的那个梦话当成圣旨一般想尽快且圆满的完成,真是辛苦他了。
金恬去井边打水,擦拭着家里的一桌一椅,然后准备拎衣物去河边洗,却见公婆先后出了房,紧接着韦小妹也起来了。
韦老二只是瞧了瞧金恬,便去屋后给牛喂水去了。
姜氏让韦小妹去洗衣裳,说有大事要与金恬商量,虽说这事与金恬没多大干系,但金恬如今天当着家,姜氏碍着面子也是要与金恬商量的。
金恬见婆婆郑重其事,想必是件大事,便认真地瞧着婆婆。
姜氏朝凳子指了指,示意坐下,她自己也坐下了。
“甜娘,你与仲勤成亲算是了我一桩心事,但是……季秋也十八了,得早早为他打算才好,从订到娶至少得费一年的时日,你……有没有啥打算?”
金恬惊愣一下,她能有啥打算,她压根没想到这回事,毕竟家里才刚办喜事,她与韦仲勤的事都还没理清楚呢,自然没想到小叔子的婚事。
婆婆这意思莫非要她为小叔子操劳这事?
金恬很老实地摇了摇头,颇尴尬地说:“娘,我……我还想到这一事。”
姜氏摆了摆手,“你才刚当家,没想到这事无可厚非,我与你公爹也是这几日才仔细琢磨过,毕竟之前一心为大贵的婚事忧心,如今大贵去了军营三年之内是不必想这事了,你和仲勤也过上了本分日子,季秋订娶之事也排上日程。
你也知道,季秋这娃性子活份,有时候还一肚子的坏主意,一般柔弱姑娘怕是治不了他。”
金恬浅浅一笑,“娶个听季秋话的小娘子也不错呀,不必要她治季秋的。”
姜氏忙摇头,“那可不行,若不娶个治得住他的,到时候一分家,他非得惹出祸事不可。”
金恬暗自一寻思,顿悟道:“娘,你定是心里看中了哪家的姑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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