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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月少爷不得往这边跑个两三趟啊。
许文轩在路边报童手里买了封报纸,上了电车,坐下来,翻开报纸,找到了谢芳菲写的那篇文章,通篇写的都是她去香港的所见所闻所感,只在文章末尾一段,写到了一个人,“此次去到香港,最让我意外的是遇到了我前夫的前妻。
这个关系说起来可能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其实事情原本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众人皆知,我的前夫是某人,在我之前,他还有个被他称之为封建糟泊的前妻。
此次我在香港,陷入窘境的时候,是她出手救了我。
彼时,我以为她仍旧是旧社会培养出来的女性。
可几个月后,我偶然踏入了一家被香港上流社会极力追捧的服装店,承诺。
在此,请允许我浪费些笔墨,为这个服装店打个广告,它的广告语十分诱人,“我承诺给你最好的自己”
。
这家店里的衣服,设计新颖,独特,或大方简洁,或新潮靓丽,或怀旧传统,每个女性都可以在里面找到属于自己的衣服。
听说这家店下个季度还打算开发男士衣服系列。
好吧,广告就打到这里。
总之,我很喜欢这家店的衣服,可惜啊,价格让一般人望之兴叹。
这家店的主人以及衣服的设计者,就是方才我说过的前夫的前妻,那个被称之为封建糟粕的女性。
其实,在她身上,我看不到一点封建糟粕的影子,现在的她,是那么自信,那么从容。
她似乎很喜欢穿着旗袍,因着她的喜欢,在香港这样中西方文化交流的城市,也带动了很多人穿起了旗袍。
不得不说,她完完全全的蜕变了。
或许她离拥有新思想新文化的新时代女性还有段距离,可是不可否认的是,她已经不再是某人口中的封建糟粕了。
最后,祝愿全天下所有女性都能拥有美好的人生。”
许文轩看完谢芳菲的文章,深吸了一口气,他没想到谢芳菲竟然会和柳清含走在一起,他也没想到清含一个女子,竟然将生意做的那么大。
难道过去真的是自己小看了她。
只是生意做得再大,他也不会后悔和她离婚。
他许文轩,堂堂北平大学文学副教授,怎么能有一个出身商户的妻子了,这不是让人笑掉大牙吗?不过,清含还是喜欢穿旗袍,记忆里,自己曾和她说过,她穿旗袍最好看。
所以日后无论春夏秋冬,一年四季她都穿着旗袍。
她如今还是这样,难道还对自己念念不忘?这可不行。
自己已经有了新的生活,她也应该早日从那段不合适的婚姻里走出来,她这样念念不忘,对彼此的生活都是不妥的。
尤其小曼是个爱吃醋的性格,若是让她知道了,肯定又要哭闹不已了。
许文轩想着,要不要写封信给柳清含,让她不要再爱着自己了,早点放手的,对彼此都是件好事。
许文轩这样想着,又翻开了报纸,仔细看着,终于看到了那家服装店的地址,许文轩默默记了下来,打算回去就给柳清含写封信,让她不要再留恋自己,不要再试图打扰自己的生活。
回家后,许文轩看了看楼上,问着佣人,“少奶奶今日没有出门?”
佣人摇摇头,“少奶奶去了医院,回来后就上了楼,一直没下来。”
许文轩皱眉,“医院?”
怎么去医院了,她生病了?许文轩急匆匆的上了楼,轻轻敲了敲卧室的门,“小曼,你睡下了吗?我进来啊!”
然后推门进去。
叶小曼正躺在床上,许文轩坐在她身边,仔细看着她的脸色,脸色是不怎么好,“怎么了?生病了吗?脸色这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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