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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过一瞬间的恍惚,脑海里下意识的闪过几个词:剑眉星目、面如冠玉……
身边坐着的男人,他的脸和他的身材,都具备了完美超模的特质,只是……苏文婧皱了皱眉头。
男人穿着一件简单朴素的黑T恤,配上大方的休闲裤,哪怕是散漫随意的搭配,也穿出了别具一格令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唯独他胸前抱着的黑色登山包,让所有的一切都降了调。
——那是一个旧得能立马丢去垃圾回收站的破落背包,也不晓得使用了多少年,才会旧成这样,让人无语凝噎的破洞和乱七八糟的线头,恐怕……深市的乞丐也会嫌弃这样的包。
男人小心翼翼抱着胸前的那个破包,这画面,让苏文婧原本心中升起的旖旎心思全都消失殆尽。
不过是个返乡的农民工,就是长得俊俏了些,然而英俊能当饭吃吗?
再英俊也抵不过那不断攀升的房价。
“你可以把背包放去行李架上。”
苏文婧出言提醒道。
听到旁边人的话,沈舟诚怔了一下,偏过头来摇了摇头,继续双手怀抱着胸前的包。
苏文婧见他不听自己的建议,也不再搭理,低下头来继续和闺蜜聊天。
高铁开始运行了。
沈舟诚微微抬起头,看向窗外飞速往后退的风景,在心里说了一声再见。
他怀里的这个背包,是当年他来深市时奶奶给他买的,他背着这个包来,如今也带着这个包回去。
沈舟诚轻轻一笑,温柔而珍惜地抱紧了怀中那个鼓鼓囊囊的破旧背包。
他那宝贵而珍重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抱着一袋金子呢。
实际上——
沈舟诚怀中这个小偷都不屑翻找的破旧背包,里面除了填充用的旧报纸外,剩下的还真全是金条。
华国银行出品,纯金制造,有五十克的,也有一百克的,加起来差不多有十公斤。
都是他这些年积攒下来的。
三小时后,高铁到了永南市,沈舟诚在永南西站转车,四十分钟后到达谷平县南站,出了县城火车站,转两趟公交,前往清泉村。
两年前,县城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现在各个乡镇村落,都已经连上了公交网络,曾经来往载客的白色面包车也全都消失了。
到了清泉村站,沈舟诚抱着背包下了车,大路距离他们村落,还有十五分钟脚程。
他走入了一条偏僻颠簸的羊肠小路,碎石头堆成的小路,非常硌脚,勉强走了一段后,看见一片水稻田,拐上田埂路,远远的,沈景看见了他们家的老房子。
老旧的木瓦房,木头的颜色已经发黑了,老屋前种了几棵桃树,这些桃树是沈舟诚小时候自己种的。
“咦,沈家的小子,你回来了啊?”
沈舟诚抬眸看去,是两个中年妇女,灰旧的衣裳,庞大腰圆,手上提着好几个红袋子,和普通农村妇女没有任何区别。
他笑着打了招呼,“婶子好。”
其中一个短发的,看见他就皱了眉,另一个短马尾灰白头发的,却冲着他谄媚地笑。
短马尾的是村里王长海的媳妇儿刘若兰,她热情道:“小沈啊,回来看奶奶?呀,你回来的正好,咱正准备着办喜事呢,苗苗要嫁去县城了,你正好能赶上喜酒!”
“是啊,回来见奶奶。”
沈舟诚随口答。
听见他们俩的对话后,另一个短发的妇女脸色变好看了不少。
她是王二叔王云贵的婆娘唐兰,唐兰皱着的眉头散开,笑着说起自家女儿的喜事,“咱家苗苗,要嫁县里的公务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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