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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君带着他,看似无意地走进了友谊商店,来到销售金饰的柜台前,就说:“你看看喜欢哪个,戴上试试。”
秦直碧当时很开心啊,还以为张君要送给他,在那挑了好久。
不过最终啥也没买就回了家。
回家之后,张君就问他:“怎么样,是不是挑花眼了?是不是都很喜欢?”
秦直碧此时还沉浸在挑黄金的快乐之中呢,愣了一会儿就说:“肯定都喜欢啊!
你也别破费了,有这个心就行了。”
张君听完一拍大腿,就说:“喜欢就好!
改天我把他们带回来,你慢慢挑。”
秦直碧听完很感动,不过觉得他可能就是逗自己开心。
接着就说:“心意我领了,等你做生意赚了大钱再买也不迟。”
张君一看他不信,继续说:“我没跟你开玩笑,我早就准备好了,早就想抢他了。
只要你敢下手,我保证都带回来。
关键你敢不敢跟我去呢?”
秦直碧经过刚才的忽悠,早就被绕进去了,听张君说完,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接下来,张君就开始训练他了。
首先是熟悉路线,张君带着他一直在友谊商店附近溜达,主要目的就是熟悉附近的路线。
除此以外的训练就是装东西,一旦得手,就要以最快的速度装走,并且飞快地逃离现场。
所以这两项训练不可或缺。
经过几天的训练,张君觉得秦直碧做得很好,接下来就该动手了。
时间来到1995年12月22日,星期五的下午6点。
这是当地警方的交接班时间,选这个时间可是有预谋的。
交班的时候需要做相关的工作,交接这种事做起来及时,拖延一分钟对他们来说也是很关键的。
另外,这个点也是下班高峰期,路上的人流车流也很多,同样可以拖延警方的抵达时间。
要的就是把水搅浑,好方便地溜之大吉。
在动手之前,他对逃跑也做了充分准备。
当天上午,他就出去偷了一辆蓝色摩托车,加满油后,早早地停在了一个僻静的胡同里。
为了不引起怀疑,他一直转悠到中午才回家。
在家里事先计算好时间,这才来到了商场附近。
当天他穿的是夹克,不过没有戴帽子。
秦直碧也穿了夹克,不过他戴了一顶dl鸭舌帽,脚上穿的是一双运动鞋。
俩人在门口观察了一会儿,就停下了车,于下午6:30走了进去。
俩人直奔黄金柜台,张君假装看了一会儿,就对女柜员说:“小姐,麻烦把这个戒指给我拿一下。”
接着放在手里,端详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就把右手伸进了上衣口袋,看起来像是要掏钱的样子。
正当柜员想着今天又做成一单的时候,张君直接就把手枪掏出来对准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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