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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这东西在,早晚就会和最早偷酒店食堂的案子中,留下的指纹对上。
破案,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但此时,雷国民还没有意识到这些。
雷国民现在感觉没啥事了,心想着:“我就是手提包丢了,就算在里面搜出车牌子和假证件,这些也都不算啥。”
他一直觉得那个王华没死,所以没有放在心上。
所以,刚回到安庆,他就打算继续搞起。
他一想到抢面包那次啊,又总结了经验,感觉自己的战斗力啊,还是不够强大。
自己先发制人,并且还掏出了刀子,就在这种情况下,还是被人给制服,并且成功逃脱。
他感觉是时候再来加强一下训练了,另外,使用的武器也该换换。
通过这么多次的锻炼经验,他还是认可“枪不如刀,刀不如斧,斧不如锤”
的理论,并且刀子还是最差的,不仅很难一招致命,很容易被反扑和流血,事后处理起来啊,也非常麻烦。
说到底,锤子才是最合适的。
这玩意比斧子轻便,杀伤面积啊比刀斧要大。
只要打的准,抡在头上对方就晕了,而且是内伤,不容易流血。
说干就干,他赶紧买了一把新锤子,就去了出租屋。
先是轻轻给自己脑瓜子上来了一下,敲完之后,发现真他妈的疼啊。
至此,这个“冷兵器之王”
觉醒了。
那么好,既然确定了作案工具,接下来就该练习准度了。
雷国民自创了一套锤法,练习方法也很特别。
屋里不是有纱带吗?他先是把纱带调到一个成年人的高度,在上面用笔画出了一个人头大小的圈。
为了模拟最真实的情况,他把垫的纸壳子都撤了。
接下来就是熟练攻击方式,什么迎面直锤、转身摆锤、侧面抽锤、蹲姿换手等等。
到了后面,他会踹掉沙袋,让它看起来像一个运动的人类,不断地磨练运动渣的准头。
甚至还抛出锤子练习,为的就是最关键时刻“飞锤夺命”
。
跟上次坚持锻炼一样,这次一练就是两个多月。
案发后,根据他的描述啊,即便是面对一个有准备的成年人,他正面硬刚,也可以保证在6秒内结束战斗。
听起来很魔幻,对不对?但是他确实能做到。
就在他神功练成之际,准备出山的时候,妻子刘友莲啊,突然就有了新的想法。
她觉得,反正最近老公没出去跑生意,不如趁这个时候啊,俩人出去旅旅游,权当度蜜月了。
雷国民一想,也行。
虽说自己都快走遍大半个中国了,但一直是一副踩点的紧张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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