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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着酒吧里没有其他客人,布索姆直接就把魔药拿了出来,交给其中明显领头的那个青年:“辛苦你们了。”
“客气了,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青年冲布索姆点点头,与身后几人一同向布索姆三人道别,没一会儿就离开了猪头酒吧。
从窗户往外一望,他们已经没了踪影。
“坐会儿再回城堡。”
斯内普把热可可茶和清水一起端过来,他也不急着喝,先帮阿不福思把桌子上的那几只空酒杯给收到厨房里,再来布索姆身边坐下,“或者今晚就住在村子里?”
第二天有课的时候,布索姆二人都是住在城堡里的,但明天也是休息日,斯内普才有此一问。
他们婚房院子里的花草都抽长了,好好养养,几个月后的春天就能开花——斯内普非常期待。
“那就住在村子里吧。”
布索姆现在学会偷懒了,左右办公室里的五只鸟都会自己觅食,一个晚上她也不怕曲奇它们饿死。
住在霍格莫德村里还方便些,陪阿不福思吃过晚餐就能散步回去。
房子里没有太多的灰尘,他们两周前才回来住过。
几个魔咒下去,本来就薄薄一层的灰尘更是消失无踪。
斯内普上楼去收拾房间,布索姆就坐在客厅里看了会儿书——这本书是布索姆三周前放在这儿的,一本内容挺有趣的魔法游记,但这本书可不止是游记那么简单。
翻了两页,受不了游记里面大篇幅对作者本人外貌的夸赞,布索姆把书给合上了,直接丢回茶几上。
她三周前为什么会放在这儿,而不是顺手带回霍格沃茨呢?原因就在这儿。
好好一本游记,内容风趣充实,也有不少实用的知识,偏偏作者的笔风和他本人的性格一模一样。
“我帮你把它丢掉。”
斯内普下楼的时候,布索姆正气鼓鼓地瞪着那本书,他看了一眼封面上的书名和作者名,了然地抱起布索姆,“为了洛哈特生气?没必要。”
是的,洛哈特,比布索姆大一届,但做出的蠢事能绕霍格沃茨好几圈的吉德罗·洛哈特。
他在毕业后如愿成为了一个名人,全世界到处游玩,还写了好几本着作,基本是他在游玩期间经历过的事情。
这本《与狼人一起流浪》,布索姆是因为“狼人”
这个题材才买下的,觉得里面对狼人的一些描述挺公正,还特意推荐给卢平。
现在布索姆后悔了,非常后悔。
这样厚的一本书,至少有一半的内容是在描写吉德罗·洛哈特对自己外貌的吹捧,还有其他人对他外貌的吹捧。
何必把这本书定义为一本游记呢?干脆叫《吉德罗·洛哈特的外貌记录》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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