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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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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把一碗香气四溢的麻辣烫端到了杨绵绵面前,麻辣烫那股特殊的香气刺激得她唾液迅速分泌,顾不上看什么破电视,她扳开一次性的筷子夹起一片肉片就塞进嘴里。

唔,味道是说不出的鲜、麻、辣!

这是和餐厅里饭菜截然不同的美味。

怪不得要十五块钱,真心好好吃〒▽〒

杨绵绵埋头吃麻辣烫的时候,又有一位客人走了进来,三十几岁,穿了一套蓝色运动装,普通到她看了几眼都觉得好像对那张脸没有印象。

他坐在杨绵绵左前方,腰上扣着一个钥匙圈,从裤子后袋里滑了出来。

上面洒落着几点红色。

但真正让杨绵绵汗毛倒竖的却是那个钥匙圈的抽泣声:“不要再杀人了,求你了……”

那个男人当然听不见了,他狼吞虎咽吃完了一碗麻辣烫,扯了张纸巾擦了擦嘴。

杨绵绵痛苦地挣扎了几秒钟,最后在他离开两分钟后喝干净了碗里所有的汤,快步走了出去。

夏天的傍晚是街上人最多的时候,杨绵绵也不怕自己暴露,把手揣在口袋里慢悠悠踱着步子。

她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脑子却在飞快地转,最后得出结论——她得去警察局把那个水晶发夹偷出来。

首先,她不能确定那个男人是不是雨夜屠夫,虽然外表和发夹描述得很像,但……这个世界上的普通男人占了百分之九十九吧?

所以,她必须让水晶发夹亲自来看一眼,确定了之后再说。

当然,知道对方是雨夜屠夫以后要怎么办,那就到时候再说吧。

反正她就是相信自己肯定能想出办法来,智商高,任性!

作者有话要说:  写到这里想吃麻辣烫=口=

是的,女主就那么撞见了犯人,省去了所有推理过程,这外挂开得我都觉得苏,omg,但这偏偏是个麻辣烫都吃不起的穷逼,这样真的好吗╮(╯▽╰)╭

第8章求证

跟着那个男人的路上,杨绵绵已经想好了下一步的动作,她没有跟着那个男人上楼,反倒是摸了摸旁边的那个电线杆:“那个穿蓝色运动服的男人住哪儿啊?”

那个电线杆听声音像是个汉子,粗声粗气地问:“你问这个干什么?想做坏事?不对,你怎么听得见俺说话?噢,你肯定是在自言自语。”

“……我是在问你。”

“你想做坏事?”

“我一个小女孩,能把他一个大男人怎么样?”

杨绵绵简直要翻白眼了。

旁边停着的一辆电动车一听,热情地开口了:“你是东头的绵绵吧,我主人的丈人家就在那儿呢,我听三轮车说了,你绝对不是坏人!”

杨绵绵:“……”

得,这还攀起亲戚来了。

电线杆和电动车也是熟的,天天在它脚边停放呢,两个人可以侃大半夜,东家长西家短都知道,这会儿电线杆也不磨叽了,爽快地回答:“他就住三楼,你找周大志干嘛呢?”

原来他叫周大志。

杨绵绵看见有人骑着自行车过来了,为了避免被人当成神经病,她没回答,只是对它们摆了摆手算是道别。

她还是应该买部手机,这样以后就能装作打电话而不是自言自语有毛病了。

但是手机好贵_(:3∠)_

为什么花钱的地方那么多,赚的钱却那么少呢,好心塞。

还是想想怎么把水晶发夹偷出来好了。

发夹是证物,估摸着在证物储藏室里,看管肯定是不严的,问题是她要怎么神不知鬼不觉把东西偷出来再送回去?

警察局那一带不是很熟呢。

杨绵绵决定这几天去踩点。

因为长得太有辨识度,她不打算白天人多的时候去,不然被荆楚认出来又是麻烦事儿,她就挑大清早天还蒙蒙亮的时候。

那会儿大部分的警察肯定还没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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